2024年哈爾濱商業大學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28 09:36:57哈爾濱商業大學
(六)我校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商務英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其它專業不限制語種。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商務英語)專業以英語授課為主,俄語專業以俄語授課為主,建議考生謹慎報考;
(七)錄取時,無男女考生比例限制;
(八)高考改革省(市)考生需滿足我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條學校錄取結果由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考生也可通過學校的本科招生信息網查詢或撥打招生咨詢電話咨詢。
第十一條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要求,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省(市、區)級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2024年學校使用省(市、區)級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考生的文化課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均須達到所在省(市、區)普通高考藝術類本科控制分數線。對于進檔考生學校依據招生計劃按其美術類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錄取(如美術類專業課成績相同,依次按所報專業志愿順序、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文化課成績相同,則文史類(歷史類)分別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理工類(物理類)分別按照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不分文理(歷史、物理)的,分別按數學語文成績之和、外語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二條按專業類錄取的學生,入學以后將按專業類統一組織基礎教學,于第3學期按照學業成績優先(第1、2學期成績)、兼顧個人志愿、專業布局合理的原則參加本專業類的專業分流選擇,在第4學期正式進入本專業類中的某個專業學習。達到學籍管理規定等相關要求,按專業頒發畢業證書,授予學位。具體實施辦法按照《哈爾濱商業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按專業類招生與培養實施辦法(試行)》執行。
第十三條本碩班錄取的學生,培養過程實行動態考核與分流培養末位淘汰的管理機制,符合相關條件后繼續在本校攻讀碩士學位,具體實施辦法按照《哈爾濱商業大學“本碩”連續培養計劃實施辦法(試行)》執行。
第五章學費標準
第十四條學校根據黑龍江省教育廳、黑龍江省財政廳和黑龍江省發改委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詳見《報考指南》收費標準)。
第六章證書發放
第十五條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學生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由學校頒發哈爾濱商業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規定的,授予哈爾濱商業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其他
第十六條學校建立了包含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以及本科生獎學金等在內的較為完善的獎勵和資助體系,激勵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學校還協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入學后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七條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學生入學一年后成績優異者可提出轉專業申請,按照《哈爾濱商業大學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和轉學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后,學校進行身體健康復查,對于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九條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對新生入學資格及享受高考照顧政策資格進行復查。對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騙取高考加分資格或企圖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堅決取消其入學資格,不予進行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并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同時將配合公安、紀檢監察等部門一查到底,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學校嚴格遵守、執行國家、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招生政策、方針、紀律,對在學校招生工作中違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紀律的單位及個人,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第八章聯系方式
本科招生錄取期間咨詢電話:0451-84805261
本科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451-84865257
學校網址:https://www.hrbcu.edu.cn
本科生招生信息網:https://zsb.hrbcu.edu.cn
微信公眾號:哈爾濱商業大學本科招生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解釋權歸哈爾濱商業大學學生處。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與本章程沖突者,以本章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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