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蘭州信息科技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8 09:33:50蘭州信息科技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更好地貫徹“依法執招”的要求,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蘭州信息科技學院(原蘭州理工大學技術工程學院)是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甘肅省首批應用大學轉型發展試點院校,累計為社會培養了4萬余名高素質應用型人才。學校緊盯國家戰略和全省產業變革需求,聚焦“智能+新工科”和“數字經濟”,優化學科專業布局,強化“信息科技”特色學科,現設43個本科專業,形成了智能裝備、計算機與人工智能、數字經濟、健康工程、土木工程等五大專業集群。
第三條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甘肅省教育廳同意,面向全國招生,招生納入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招計劃。
第四條學校全稱:蘭州信息科技學院
學校國標代碼:13515
學校甘肅省招生代碼:8129,外省招生代碼依照各省文件公布為準。
學校主管部門:甘肅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辦學類型:普通高校
辦學性質:民辦
辦學地點:甘肅省蘭州市蘭州新區海河街6號
郵政編碼:730300
學校網址:http://www.lzxk.edu.cn/
招生辦公室電話:0931-2866675、2866679(同傳真)
E—mail:lzxxkjxy163.com
第三章招生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蘭州信息科技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招生錄取中將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各項招生政策規定,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考試監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政策,結合學校工作實際,領導開展學校本科招生的各項工作。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的常設機構,負責本科招生錄取及日常工作;學校紀檢監察機構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六條學校緊跟產業變革和國家戰略需求,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面向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和重點產業,優化學科專業布局,根據產業鏈需求反向調整專業結構。按照各省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等因素綜合分析后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具體各省(市、區)分專業招生人數以教育部和各有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并公布的普通本科招生來源計劃為準。
第五章普通本科錄取規則
第七條學校招生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機構的統一安排進行,實行“學校負責、省考試院監督”的錄取機制,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八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采取網上遠程錄取方式,男女比例、應往屆生不限,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只參考相關考試科目成績。
第九條對于享受各種增加分數投檔優惠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文件規定執行。部分省份如有降分情況,學校按照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降分政策對降分投檔考生進行錄取。
第十條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應試語種,學生入學后我校外語教學語言為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請謹慎報考。
第十一條堅持優錄原則,嚴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區)優錄政策執行,對于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實行平行志愿,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檔的原則進行錄取。錄取進入專業時,所有已投檔考生按投檔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進入第二個專業志愿;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對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
第十二條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報考學校產品設計(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學校使用所在省(市、區)藝術統考或聯考成績,錄取規則按照所在省(市、區)藝術類招生錄取的有關政策執行。若所在省藝術類錄取規則不明確,則在專業和文化成績雙上線的前提下,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排序成績=文化課總分(不含政策性照顧加分)×50%+專業課總分÷300×750×50%。最終結果保留兩位小數。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生文化課成績、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
第十三條實行高考綜合改革“3+3”“3+1+2”模式省份,錄取方式按照各相關省份發布的高考綜合改革方案招生錄取政策實施。考生須符合我校發布的專業(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四條報考學校的考生可以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查詢方式查詢本人錄取結果。考生可通過學校官網http://www.lzxk.edu.cn/查詢有關招生專業、招生政策、收費標準等。
第十五條所有錄取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教育部、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的要求。
第十六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全面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將退回生源地。身體條件不符合專業要求的考生,學校征求考生意見調整專業,如不服從調劑,則退回生源地。
第六章專升本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專升本錄取工作在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和各招生院校組織實施,實行網上遠程錄取。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