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東交通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26 17:13:04山東交通學院
進檔考生,山東省依據平行志愿模式錄取;甘肅省、江蘇省依據“專業志愿清”原則,按照投檔分安排錄取專業。投檔分相同時,按美術類統考專業成績優先確定錄取專業;專業成績相同時,參照普通類專業(類)錄取原則綜合考慮。
第十五條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根據專業(類)特點,部分專業體檢特殊要求如下:
(一)航海類專業(含船舶電子電氣工程、航海技術、輪機工程專業)不設視力限制,要求無傳染病、無色盲、無色弱,其他身體要求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船員健康檢查要求》(GB30035-2021)有關規定執行。
(二)飛行技術專業考生按照中國民航局頒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格檢查鑒定規范》(MH/T7013—2017)執行,只招男生,外語語種僅限英語。
(三)交通工程、智慧交通、飛行器制造工程、軌道交通電氣與控制、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交通運輸(軌道交通運營與管理方向)要求無色盲、無色弱。
(四)飛行器制造工程、航海技術、船舶電子電氣工程、輪機工程因專業培養要求外語語種必須為英語(工作語言為英語),其他語種考生入學后須改為英語(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其他專業錄取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等三部委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六條春季高考錄取按照山東省有關文件執行。
第十七條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屆時考生也可登陸學校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六章收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八條學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關于規范完善高校學費收費政策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3〕559號)文件執行。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條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山東交通學院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頒發山東交通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一條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濟南長清大學科技園海棠路5001號山東交通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250357)
山東交通學院官網:www.sdjtu.edu.cn
山東交通學院招生信息網:zsw.sdjtu.edu.cn;
電子郵箱:zsgzsdjtu.edu.cn;
電話:0531-80687112;0531-80687119
傳真:0531-80687112;
招生錄取期間咨詢電話屆時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山東交通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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