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臨沂大學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6 17:09:29臨沂大學
第一章總則
為保障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臨沂大學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執行“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臨沂大學;學校代碼:10452
第五條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辦學層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專科教育
第七條校本部地址: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工業大道北段西側
費縣校區地址:山東省臨沂市費縣文化路33號
沂水校區地址:山東省臨沂市沂水縣金華山路1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條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并設立舉報信箱和舉報電話,負責舉報信件及電話的落實和處理。
第十條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不委托其他個人或機構從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依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規模編制招生計劃。
2024年學校面向山東、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新疆等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招生。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各省分專業分科類擬招生計劃請到“臨沂大學招生網”(http://zhaosheng.lyu.edu.cn)查詢。我校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各專業招生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最終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等向社會公布的為準。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招生條件:按照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文件精神執行。認可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三條招生類型、招生批次和投檔比例
招生類型:夏季高考
招生批次:山東省內,省屬公費師范生在提前批招生;其他專業在常規批中招生。省外招生批次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批次招生。
投檔原則及比例: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投檔原則執行,若投檔比例無特別規定,按招生計劃的1:1比例執行。
第十四條報考英語專業、商務英語專業高考外語語種必須為英語;動物科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食品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以及生物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采用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其它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
第十五條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對隱瞞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出將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十六條藝術類專業成績的使用
(一)層次:本科
1.山東省統考專業
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舞蹈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類專業均使用山東省相關專業的統考合格成績。舞蹈學專業使用山東省舞蹈類統考合格成績,專業培養方向為中國舞;舞蹈表演專業使用山東省舞蹈類統考合格成績,專業培養方向為國際標準舞;音樂學(師范類)專業使用山東省音樂類專業音樂教育類統考合格成績;音樂學(招收民族器樂方向)專業使用山東省音樂類專業音樂表演(器樂方向)類的統考合格成績,要求器樂為二胡、板胡、柳琴、琵琶、中阮、大阮、揚琴、竹笛、笙、嗩吶、民族打擊樂。
2.省外招生專業
使用當地省份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組織的2024年同類專業的統考(或聯考)合格成績。
(二)層次:專科
美術教育、音樂教育專業使用山東省相關專業統考成績。
第十七條體育類專業成績的使用:體育類本、專科專業均使用生源省份的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考試(統考)成績。
第十八條
(一)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1.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
錄取規則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執行。考生選考科目應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類)規定的選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