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東農業大學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6 16:01:52山東農業大學
為切實做好山東農業大學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等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山東農業大學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全面、擇優”的原則。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及代碼:山東農業大學,10434。
第五條學校地址:山東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號。
第六條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八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sdau.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haosheng.sdau.edu.cn
聯系電話:0538-8242206
E-mail:zsbsdau.edu.cn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成立以學校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農業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統籌考慮各省份的生源數量、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學校招生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確定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本科招生網站、學校本科招生報考指南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具體招生計劃和專業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三條學校面向山東、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港澳臺地區招收普通本科生。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委員會的領導下進行,采取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方式。
第十五條學校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或高招辦有關規定比例提檔。
第十六條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我校對考生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我校英語、商務英語2個專業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食品質量與安全(中英合作)、土地資源管理(中英合作)為英語授課,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其余專業均不限制應試外語語種。
第十八條對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或降分項目,我校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目中最高一項加分,且最高不超過20分。該加分在投檔、分專業時均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