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濟寧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6 17:10:20濟寧學院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等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濟寧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2024年度濟寧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及代碼:濟寧學院,10454
第五條學校地址及郵政編碼:山東省曲阜市杏壇路1號,273155
第六條學校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學校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定招生政策、招生章程等規章,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錄取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宣傳及錄取工作。
第十條濟寧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各生源。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2024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通過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招生條件:按照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商務英語、小學英語教育專業外語語種限定英語,其他專業不限。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俄語、日語。
第十四條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條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提檔比例:依據各生源。ㄗ灾螀^、直轄市)教育廳(教育委員會)有關規定比例提檔。
第十七條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結合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對于投檔分相同的考生,遵循考生所在生源。ㄗ灾螀^、直轄市)規定的位次原則進行錄取。
學校執行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普通高校招生專業(或大類)設定選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滿足選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報相關專業志愿,錄取原則根據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政策和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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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錄取,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文化總分、相關科目成績并參考體檢情況,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安排第二專業志愿,依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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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東省有關規定執行。
(三)春季高考錄取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