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河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8 09:59:17黑河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黑河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黑河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黑河學院
注冊地址:黑龍江省黑河市愛輝區中央東大街365號
第三條學校性質:黑龍江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條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黑河學院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依據上級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相關政策和規定。
第七條招生就業處是學校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
(一)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黑龍江省教育廳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的相關要求進行規范招生;
(二)根據國家和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和有關規定以及學校的發展規劃,編制并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以生源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開發布的信息為準;
(三)制定并向社會公布學校招生章程;
(四)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及家長介紹學校基本情況和招生政策;
(五)組織實施錄取工作;
(六)對錄取新生按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
(七)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招生信息;
(八)配合、支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做好招生方面的相關服務與協調工作。
第八條學校成立招生錄取工作紀檢監察領導小組,對招生錄取工作及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進行監督,保證招生錄取工作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進行,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錄取原則
第九條整個招生錄取工作全部實行網上遠程錄取。
第十條根據國家教育部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及有關文件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有關招生的政策和規定,本著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十一條調檔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制定的投檔比例接受投檔。
第十二條藝術類錄取原則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要求文化課成績、相關專業科目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數線,各省招生考試院按照本省規定投檔后,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不含照顧政策分數),若文化課成績相同,則按考試科目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后錄取,科目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
其余藝術類專業要求文化課成績、相關專業科目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數線,各省招生考試院按照本省規定投檔后,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不含照顧政策分數);若文化課成績也相同,則按考試科目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后錄取,科目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
藝術類專業,專業課成績均使用其所在省的統考成績。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錄取,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內蒙古自治區藝術類實行“專業志愿清”的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體育類錄取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