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電機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6 11:06:59上海電機學院
一、院校全稱
上海電機學院
二、就讀校址
臨港校區(校本部):上海市浦東新區水華路300號
閔行校區:上海市閔行區江川路690號
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工業工程類、經濟統計學、英語、德語、工業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等本科專業學生就讀校區為閔行校區。
其他本科專業學生就讀校區為臨港校區。
專科專業學生就讀校區為閔行校區。
少數民族預科生就讀校區為閔行校區。
三、層次
■本科■專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上海電機學院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電機學院的本科/專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電機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上海電機學院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秋季統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電機學院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綜合辦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一、我校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發展定位與辦學條件,統籌考慮近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學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二、各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高考改革省市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辦)編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相關文件。
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辦法
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同分數考生的錄取。
九、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外語語種
德語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為德語或英語;英語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德合作)專業、機械電子工程(中德合作)專業、物流管理(中德合作)專業、德語專業外語教學語種為德語;其他專業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經復查,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本校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十一、錄取規則
一、省級招辦按我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符合投檔條件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進行投檔,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05%;非平行志愿投檔,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20%。征集志愿按缺額計劃的100%進行投檔,若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二、無專業級差,無加試要求。
三、我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則上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中最高分一項,且最高不超過20分。政策性加分在專業錄取時計入總分。
四、上海市錄取規則:
1.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我校院校專業組內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在同分情況下依據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的同分排序規則。對達到院校專業組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被所填專業錄取、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我校將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結合學生興趣及特長作調劑錄取,不符合調劑專業要求或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德合作)專業、機械電子工程(中德合作)專業、物流管理(中德合作)專業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
2.藝術類(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專業錄取規則
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均須達到上海市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依據投檔成績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投檔成績折算辦法、同分處理規則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執行。
五、其他省市錄取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