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師范大學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6 11:03:20上海師范大學
一、院校全稱
上海師范大學
二、就讀校址
徐匯校區地址為桂林路100號;
奉賢校區地址為海思路100號。
藝術類專業(除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外)在徐匯校區就讀,其余專業在奉賢校區就讀。
三、層次
■本科□專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上海師范大學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師范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師范大學招生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上海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秋季統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師范大學紀委辦、監督檢查室是學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一、學校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發展定位與辦學條件,統籌考慮近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學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二、各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高考改革省市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招辦)編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相關文件。
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辦法
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九、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外語語種
英語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日語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為日語、英語,法語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為法語、英語,其他專業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非語言類專業入學后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中外合作辦學的專業還需學習相應的語種)。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十一、錄取規則
學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學校原則上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中最高分一項,且最高不超過20分。
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秋季統一考試)成績錄取的規則:
一、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批次的投檔模式、相關政策和學校實際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實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檔比例按各省級招辦要求執行。
二、對進檔考生,根據招生計劃,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專業級差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