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商洛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09 17:20:18商洛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市、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商洛學院,英文名:ShangluoUniversity
學校性質:陜西省省屬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本科
學校地址:北新街校區:陜西省商洛市商州區北新街10號,郵編:726000
丹江校區:陜西省商洛市商州區商丹循環工業園商丹大道,郵編:726000
學校網址:http://www.slxy.edu.cn
第三條商洛學院是陜西省首批轉型發展試點高校,國家發改委、教育部、人社部確定的全國百所產教融合發展工程應用型高校。學校現有3個校區,占地900余畝,在校學生12700余人。現設有馬克思主義學院、人文學院、數學與計算機應用學院、電子信息與電氣工程學院、化學工程與現代材料學院、生物醫藥與食品工程學院、城鄉規劃與建筑工程學院、經濟管理學院、藝術學院、健康管理學院、繼續教育學院11個二級學院和體育教學研究部、工程訓練中心。開辦42個本科專業,涵蓋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和藝術學10個學科門類。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擇優錄取”的原則,實施高考“陽光工程”。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領導學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員會負責學校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制度的制定和招生重大事項的決定。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實施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并保持與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溝通。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校招生計劃由教育部批準,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生源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年度普通本科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調節各省(市、自治區)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和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學校招生工作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
第九條學校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生源情況和招生政策規定確定投檔比例。按照梯度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進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可進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未投檔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條對進檔考生采用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即按分數由高到低、不設專業級差進行排序,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要求。對每一位進檔考生,先考慮其第一專業志愿,再考慮其第二專業志愿,以此類推,處理完前一考生后再處理后一考生。對所報專業均無法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將按分數由高到低調劑至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因退檔等原因造成計劃缺額,學校將通過征集志愿方式補充錄取;對于未能完成計劃的省份,將其剩余計劃調往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一條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第十二條實行新高考改革省份的錄取辦法嚴格按照學校提前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和所在省(市、自治區)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各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對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我校不做額外限制。學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依據教育部文件制定的當年高考加分或降分投檔有關政策,并按加分(降分)后成績排序錄取。
第十四條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使用各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課統考成績,考生在專業課統考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省份藝術類專業相應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執行生源省份規定。綜合成績相同時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規定執行生源省份規定,若生源省份沒有規定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隊錄取。
第十五條報考職業教育單招本科的考生,錄取時,在文化課成績過最低控制線和專業技能考試合格的基礎上,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若文化課成績相同,按照專業技能考試成績由高到低錄取,文化課和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均相同,則按照文化課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順序,由高到低錄取。
第十六條學校與商洛市實施“定向就業地方公費師范生”招生計劃,招生專業為物理學、漢語言文學、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學生在校期間免除學費、住宿費。畢業后定向到商洛市各區縣就業。該計劃面向陜西省生源招生,招生計劃設置為提前批次,高考總分達到陜西省本科二批錄取控制線的考生均可報考。擬錄取的公費師范生必須與商洛市各區縣教育局、人社局、商洛學院簽訂《定向就業培養協議》。
第十七條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080601H)僅錄取有志愿考生。
第十八條中國教育國際交流協會“ICC國際創意學院”國際創意課程項目“會計學”“財務管理”“音樂學”“護理學”“學前教育”專業僅錄取有志愿考生。
第十九條學校各專業原則上對考生外語語種不做限制,但是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非英語語種考生須謹慎報考。學校中外合作辦學和國際創意課程項目部分課程采用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須謹慎報考。
第二十條考生可以通過各省級招辦(或省教育考試院)查詢我校的招生計劃和個人的錄取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