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宿遷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03 20:29:20宿遷學院
第十八條外語專業招生語種限英語或日語,非外語專業招生語種不限。學校開設英語和日語兩門課程。
第十九條學校所有專業錄取時均沒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條學校對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一條以上錄取規則與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
第五章錄取與入學
第二十二條學校根據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報到規定的有關證件、材料,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心健康情況復查,不符合要求者,由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學校開設公共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六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學校招生網以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
第二十七條收費標準:按照江蘇省價格部門核定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5200元,理科類專業5500元,工科類專業5800元,藝術類專業6800元,農學類專業2500元,體育類專業5300元。
第二十八條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200元(4人間)、800元(6人間)。(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
第二十九條學校設有專業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等多類獎學金;建立以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助學金為主要渠道,以學校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困難補助為輔助,以社會及個人資助為補充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覆蓋資助體系,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三十條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以及學校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一條咨詢及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4001589150、4001599150
招生傳真號:0527-84202305
招生電子郵箱:zbsqu.edu.cn
招生監督電話:0527-84203001
學校網址:http://www.squ.edu.cn
學校招生網址:http://zb.squ.edu.cn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僅適用于我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本章程由宿遷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