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無錫學院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03 20:22:36無錫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校2024年本科招生工作順利實施,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規以及教育部、江蘇省關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基本情況
(一)學校全稱:無錫學院
(二)院校標識碼:4132013982;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為準。
(三)辦學地址:無錫市錫山區錫山大道333號
(四)辦學類型:普通、公辦
(五)辦學層次:本科
(六)學制:四年
(七)招生計劃: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綜合考慮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學校發展規劃和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等因素,經主管部門審核后,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2024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正式公布為準。
(八)證書名稱:無錫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無錫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九)證書頒發辦法: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無錫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無錫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十)收費標準: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收取費用。
學費:人文社科類專業5200元/年·人;理科類專業5500元/年·人;工科類專業5800元/年·人;藝術類專業6800元/年·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在國內學習階段的學費標準為26400元/年·人,學生在國外學習階段的學費按外方合作學校標準收取。(注: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江蘇省物價部門最新批復為準。)
住宿費:1500元/年·人。
第四條學校簡介
無錫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由江蘇省人民政府管理、無錫市人民政府舉辦、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支持辦學的公辦普通本科高校。學校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秉承“立足無錫、融入產業、面向區域、服務發展”的辦學定位,構建了無錫學院、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國家大學科技園“三位一體”的辦學體系。
學校位于無錫市錫山大道333號,毗鄰錫東新城核心區。校園占地面積1100余畝,建筑總面積38.4萬平方米。現有在校本科生1.2萬余人、留學生近300人,與南京信息工程大學聯合培養研究生800余人。
學校契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設有物聯網工程學院、電子信息工程學院、自動化學院等17個教學單位,6個碩士點(與南京信息工程大學聯合培養),46個本科專業,覆蓋理、工、文、管、經、法、藝等七大學科門類。物聯網工程、電子信息工程、自動化、金融工程等18個專業入選國家級、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和省級產教融合型品牌專業等建設點;電子科學與技術、控制科學與工程、網絡空間安全、管理科學與工程等4個學科入選江蘇省“十四五”重點學科。學校歷年畢業生高質量就業率達95%以上,考研升學率穩居同類院校前列。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負責制訂本科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有關招生政策規定等,決定重大招生事項。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處。
第六條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學校紀檢監察部負責監督本科招生工作實施。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的原則錄取。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
(二)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各專業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級招辦公布為準,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科類要求。
(三)學校執行教育部等部門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各專業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不作特別限制,但需滿足教育部規定的最低健康要求。學校各專業的錄取不規定男女性別比例。
(四)英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我校的公共外語課僅開設英語課程,不開設其他語種課程。
(五)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提供的生源分布情況和相關規定調檔,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