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03 20:19:52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
第十五條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必須參加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相關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且專業考試合格(以下表述為“專業課成績達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對于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則按藝術統考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河南省及其他采取傳統志愿投檔模式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美術與設計類綜合成績算法為:高考文化課成績×60%+專業省統考成績/300×750×40%;音樂類、舞蹈類綜合成績算法為:高考文化課成績×50%+專業省統考成績/300×750×50%。
第十六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七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按學年收取學費。具體為:文科類專業5200元/學年,理科類專業5500元/學年,工科類專業5800元/學年,醫學類專業68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6800元/學年,體育類專業5300元/學年。
第十九條學生公寓住宿費按照江蘇省發改委頒布的收費標準執行,按不同的宿舍標準分為每學年800元至1500元(蘇價費[2002]369號),宿舍由學校統一安排。
第二十條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助政策體系,包括多層次、多類型的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項目,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并確保每一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能順利完成學業。學校不斷整合資源,健全資助政策,通過國家、社會、學校三個層面的資助體系,踐行發展型資助,以滿足學生多層次、多方面的成才發展需求。
第二十一條學校通訊地址:南京市棲霞區神農路1號(郵編210038);
招生咨詢電話:025-89668222(兼傳真)89668111
招生網址:http://bkzs.njts.edu.cn/
電子信箱:zjbnjts.edu.cn
微信公眾號:南特學子
招生監督電話:025-89668015
招生監督郵箱:jiweinjts.edu.cn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學校網站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