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州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03 20:19:26泰州學院
2.江蘇省外藝術類考生
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優先滿足高分考生專業志愿。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同分排序規則從高到低排序;若相關省份未明確同分排序規則,則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績、語文數學兩門科目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二十條普通高考外語類專業(英語、商務英語、翻譯)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二十一條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滿足填報專業選考科目要求,選考科目要求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二條我校面向江蘇省內部分地區的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按照江蘇省有關錄取政策執行。
第二十三條我校與高職院校開展的“高職與本科‘4+0’聯合培養”項目按本章程招生。學生在高職院校學習,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泰州學院畢業證書,畢業證書上標注辦學類型和學習形式;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頒發泰州學院學位證書。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四條我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我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五條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蘇發改收費發〔2022〕981號)收取學費,具體收費標準可在各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及我校招生信息網查閱。
第二十六條根據《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文件精神,學校住宿費為每人每年800至1200元,具體以上級主管部門批復為準。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校級獎學金等多項獎學金激勵優秀學子。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等特殊群體學生,學校設有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伯藜助學金、潤泰獎助學金等專項助學經費,通過獎、助、貸、勤、補、免等舉措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九條聯系方式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泰州市濟川東路93號;
郵政編碼:225300;
招生咨詢電話:0523—86664242、80769090;
招生傳真:0523—86653218;
招生監督電話:0523—80769699;
招生監督郵箱:tzxyjwjctzu.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https://zsb.tzu.edu.cn。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學校招生信息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一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泰州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