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昌工程學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
2024-05-30 21:37:09南昌工程學院
第二十一條在各高考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省份的錄取分別按照該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改革方案執行。
第二十二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規定全部實行網上遠程錄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單位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學校實施陽光高招,在校高招委的領導和紀委的監督下開展招生錄取工作,招生計劃、錄取結果等招生信息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申訴舉報電話:0791-82109987
電子郵箱:jwnit.edu.cn
第五章錄取通知書、學歷和學位證書
第二十四條學校建立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制度。
第二十五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南昌工程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第二十六條學校嚴格按江西省物價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生學費、住宿費。
1、我校普通本科專業自2022級起實行學分制收費,每學分90元,學生按學分制培養方案正常完成學業所繳納的學費總額原則上不得高于實行學年制的學費總額,其標準是文科專業4270元/學年,理工科專業4790元/學年或4530元/學年,農林類專業375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8800元/學年。
2、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學費16800元/學年。
3、專科層次定向培養軍士專業學費5000元/學年。
4、住宿費1000元/學年。
5、收費標準可到“南昌工程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查詢,以物價部門最新核定后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七條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七章入學注冊和入學資格復查
第二十八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新生入學資格復查
1、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2、對藝術類專業考生,學生入學后學校將組織專業復測,對于專業基礎明顯達不到該專業學習基本要求,復測成績不合格的,一經查實屬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并報告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條聯系方式
瑤湖校區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天祥大道289號郵編:330099
彭橋校區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北京東路59號郵編:330029
招生咨詢電話:0791-88126666傳真:0791-88126772
學校網址:https://www.nit.edu.cn
招生網址:https://envo.nit.edu.cn/
電子郵箱:zjbnit.edu.cn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不符,按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執行。未盡事宜,學校與各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協商解決。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南昌工程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