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師范大學2021年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招生簡章(2)
2021-05-31 23:44:47浙江教育考試院
第五章 綜合素質測試和錄取辦法
第十八條 綜合素質測試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1.綜合素質測試辦法
(1)測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1年4月11日
地點:“物理學(物理學+教育技術學本碩銜接試驗班)(師范)”、“歷史學(歷史學+思想政治教育本碩銜接試驗班)(師范)”綜合測試在杭州師范大學(余杭塘路2318號)。
(2)測試方式
采用分專業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結束后,按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劃定合格線(同分考生一并劃入)。
面試主要考核考生專業素養、專業潛質,具體內容如下:
招生專業 |
面試內容 |
物理學(物理學+教育技術學本碩銜接試驗班)(師范) |
儀態儀表;師范素養;物理技術情景 |
歷史學(歷史學+思想政治教育本碩銜接試驗班)(師范) |
儀態儀表;師范素養 |
2.成績查詢和入圍考生名單公示
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復碩培養試點招生考試報名”系統查詢成績。
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十九條 錄取辦法
1.獲得我校“復碩培養試點”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均需參加浙江省2021年普通類高考。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報考“物理學(物理學+教育技術學本碩銜接試驗班)(師范)”、“歷史學(歷史學+思想政治教育本碩銜接試驗班)(師范)”普通類考生,在普通類提前錄取。考生須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否則無效。“復碩培養試點”招生的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須與初次網上報名所填報的專業一致。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進入后續志愿的投檔程序。
2.對“復碩培養試點”招生的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于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高考文化成績相同,“歷史學(歷史學+思想政治教育本碩銜接試驗班)(師范)”按高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物理學(物理學+教育技術學本碩銜接試驗班)(師范)”按高考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文化成績等部分組成。
“物理學(物理學+教育技術學本碩銜接試驗班)(師范)”、“歷史學(歷史學+思想政治教育本碩銜接試驗班)(師范)”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高考文化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70%”計算形成,其中學業水平測試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計2分,D等不計分。
3.我校認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相應科目的高中學考成績等第,其中對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合并取高的等第作為“技術”科目學考等第,自選綜合不計。
4.專業投檔辦法:對進檔的考生,學校根據分數優先原則,按各專業招生計劃數1:1劃定各專業校內投檔基準線進行專業投檔。
5.在錄取時,當各專業填報志愿人數不足招生人數的110%時,錄取人數控制在各專業填報志愿人數的85%以內。
6.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