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師范大學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2021-05-31 23:43:17浙江教育考試院
杭州師范大學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杭州師范大學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簡章。
第二條 本簡章適用于2021年杭州師范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杭州師范大學,院校部委代碼:10346,浙江省代碼:0020。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
第七條 學校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現有倉前校區(余杭塘路2318號)、下沙校區(學林街16號)、玉皇山校區(玉皇山路77號),占地3000多畝。
第八條 頒發證書: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組,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紀檢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名辦法
第十二條 招生計劃:面向浙江省招生,其中小學教育(師范)專業30名、學前教育(師范)專業160名、特殊教育(師范)專業30名、護理學專業160名,在普通類提前錄取。
第十三條 報名時間:2021年3月5日—3月19日。
第十四條 報名條件:
1.具有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
2.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
3.中學綜合素質評價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為P等(含)以上;
4.有志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的考生;
5.考生類別: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特殊教育(師范)、護理學專業招收普通類考生。
6.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要求:
專業 |
學業水平測試要求 |
選考科目 |
小學教育(師范) |
不少于6個A,其余均為B |
不限 |
學前教育(師范) |
不少于4個A,其余均在合格以上 |
不限 |
特殊教育(師范) |
不少于3個A,其余均在合格以上 |
不限 |
護理學 |
不少于2個A,其余均在合格以上 |
不限 |
7.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以考生參加三位一體報名時已取得的成績作為報名資格條件。
第十五條 報名方式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個人提出申請,每個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專業,且不能同時兼報我校“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招生。
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到2021年3月19日16點,考生登錄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bkzs.hznu.edu.cn),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
第十六條 資格審查
學校組織專家組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按照學考換算總成績(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計2分,D等不計分)從高到低排序,以專業計劃數5倍的比例確定獲得面試資格的名單(同分考生一并劃入);符合報考條件的報名人數未超過計劃數5倍的招生專業,則直接進入面試。
考生可于2021年3月28日起通過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系統登陸個人賬號查詢審核情況。
第十七條 網上確認及繳費
通過審核的考生登錄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網上確認流程”進行網上確認、繳費、打印準考證(用A4紙張打印)。網上確認、繳費時間為:2021年3月30日—4月2日,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21年4月8日—11日。
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與“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招生,考生不可兼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