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24 05:54:02高考網整理
第十四條 錄取規則
(1)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擇優錄取”的原則對考生實施錄取工作。
(2)根據考生報考情況以及各省(市、自治區)政策確定投檔比例,原則上為105%以內,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3)對于進檔的普通類考生,以投檔分(江蘇省為投檔分加選測科目等級加分)為錄取依據,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并安排專業,對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語、數學、語文順序排序。
江蘇省選測科目等級加分(不含藝術類)標準:物理(或歷史)A+加5分,物理(或歷史)A加3分,物理(或歷史)B+加1分。
(4)藝術類專業錄取時,以文化成績加省統考成績為錄取依據(對于以文化成績和省統考成績按比例計算綜合分的省份,以綜合分為錄取依據),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并安排專業,對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語、數學、語文順序排序。
(5)符合所在省規定的加、降分條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績錄取。
(6)報考我校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須經我校考核合格。進檔后,按照我校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簡章規定的錄取辦法進行錄取。
(7)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須經我校考核合格。進檔后,根據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規定的錄取辦法進行錄取。
(8)國家專項計劃考生、地方專項計劃考生、定向計劃考生、南疆單列計劃考生、內地新疆高中班畢業生、內地西藏班畢業生、少數民族預科班結業后轉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進行錄取。
(9)與高職院校“4+0”聯合培養試點項目按本章程招生,在高職院校學習,畢業后頒發江蘇大學本科文憑。
(10)以上錄取規則與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條 收費標準
(1)江蘇大學2020級統招本科生收費標準按照國家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和省物價局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2)根據《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文件精神,學校住宿費為每人每年500元至1200元,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
第十六條 獎助學措施
學校建立以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助學金為主渠道,以學校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困難補助為輔助,以社會及個人資助為補充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覆蓋資助體系,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七條 學生入校后需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體檢異常者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情不報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400-0511-365、0511-88780048
傳 真:0511-88791785
網 址:http://zb.ujs.edu.cn 郵 編:212013
監督電話:0511-88791010
聯系地址:江蘇省鎮江市學府路301號江蘇大學招生辦公室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江蘇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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