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延邊大學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28 10:07:50延邊大學
1.經濟學類(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
2.教育學類(學前教育、小學教育)
3.中國語言文學類(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漢語國際教育)
4.數學類(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
5.化學類(化學、應用化學)
6.地理科學類(地理科學、地理信息科學)
7.植物生產類(農學、園藝)
8.藥學類(藥學、藥物制劑)
9.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
學校實施“三時段一貫通”本科人才培養路徑。“三時段”是指,學校本科人才培養分為“大類培養”“專業培養”和“多元方向培養”三個時段,“大類培養”重在夯實基礎,加強素質教育;“專業培養”注重專業素養和能力的培養;“多元方向培養”階段突出個性化發展,學生可根據需要自由選擇“學術方向”“交叉復合方向”和“就業創業方向”等不同方向的課程。
學校在以下本科專業中實施大類培養:
經濟學類:含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共2個專業;
人文社會科學類:含國際政治、歷史學、社會學,共3個專業;
教育學類:含教育技術學、小學教育、學前教育,共3個專業;
中國語言文學類:含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漢語國際教育,共3個專業;
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共2個專業;
化學類:含化學、應用化學,共2個專業;
地理科學類:含地理科學、地理信息科學,共2個專業;
植物生產類:含農學、園藝,共2個專業;
藥學類:含藥學、藥物制劑,共2個專業;
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共3個專業。
大類培養與專業分流工作的相關細則,可參看延邊大學招生網:http://zsb.ybu.edu.cn。
第十三條錄取規則
1.遵循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2.民族和答卷語種要求:朝鮮語專業招漢語答卷非朝鮮族考生;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日語、英語(零起點)專業招朝鮮語答卷考生,新聞學專業答卷語種要求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計劃中標注,漢語言文學專業招漢語答卷考生。吉林、黑龍江、遼寧、內蒙古四省的民族和答卷語種要求均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計劃中標注,其他省份無民族要求。
3.投檔時,學校認可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加分政策。
4.志愿錄取原則:學校在非平行投檔省區調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原則上在平行投檔省區根據生源情況按100%-105%調檔。按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延邊大學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從后序學校志愿中補齊,但不能低于該省、市、自治區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志愿錄取根據投檔成績和所報專業順序劃分專業,實行“分數優先”錄取原則,即在德、體等條件合格的前提下,將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從高到低按考生所報專業依次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有專業志愿的考生錄取優先級高于無專業志愿考生。非平行投檔單位在招生計劃數1:1的范圍內做“分數優先”錄取。相同分數,文史類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文綜合、數學排序,理工類考生按照數學、外語、理綜合、語文排序,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語文、數學、外語排序。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并兼顧相關科目成績調劑到其它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只接受有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志愿的考生);對于總分低于所報專業錄取分數線,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和退檔時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見。已經實施高考改革的省市錄取原則按照該省市改革相關政策執行。
5.按專業大類招生及兼招師范類的專業,學生入學后施行寬口徑培養模式,一年級學習通識教育課程和學科基礎課,二年級分流到各專業。
6.體育教育專業:考生須參加各省組織的體育教育專業測試并成績合格。投檔進我校的考生,按照各生源省份投檔分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體育成績較高的考生,體育成績再相同的,按照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7.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表演、表演專業投檔進入我校的考生,分藝術文(歷史)、藝術理(物理)按各生源省平行投檔綜合分計算公式計算綜合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對于非平行投檔的省份按[(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50%+(專業分/專業滿分)*50%]*750計算綜合成績排序,分數優先,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排序,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外語、數學排序擇優錄取。對錄取規則排序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該省份政策執行。遼寧省、黑龍江省只招藝術(歷史)考生。
音樂表演專業按照各省教育考試院印制的《報考指南》中公布的招考方向和專業備注中的樂器計劃擇優錄取。
8.美術學和設計學類專業投檔進入我校的考生按[(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50%+(專業分/專業滿分)*50%]*750計算綜合成績排序,分藝術文(歷史)、藝術理(物理),分數優先,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同等分值時,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外語、數學排序擇優錄取。對錄取規則排序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該省份政策執行。我校在內蒙古按招生計劃的1:1范圍內做分數優先錄取。
9.運動訓練專業:按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符合國家運動訓練專業報考條件,通過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及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國家體育總局劃定的文化課錄取控制線者,按專業考試成績*70%+文化課考試成績*30%,分項目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10.少數民族預科班的招生對象為少數民族考生。只錄取有預科班專業志愿的考生,不招收調劑志愿考生。
第十四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ybu.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園路977號
聯系電話:0433-2732477
聯系人:招生辦公室
第十五條本章程由延邊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章程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最新變化事項,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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