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東英才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26 17:16:05山東英才學院
山東省美術類專業按綜合分從高到低規定的比例投檔,我校對進檔考生按照綜合分(綜合分=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750/300×5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確定錄取專業。
外省美術類考生,使用所在省的藝術類統考成績,參照所在省份的美術與設計類專業招生錄取實施辦法進行錄取。如所在省份無具體投檔錄取要求,我校將按考生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文化課(含政策分)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當文化課成績排名并列時,依次以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排序,單科高者優先。
第十四條音樂、舞蹈類本專科專業使用各省音樂、舞蹈類統考成績,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各省規定的音樂、舞蹈類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山東省音樂、舞蹈類專業按綜合分從高到低規定的比例投檔。綜合分=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750/300×50%。我校對進檔考生按綜合分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確定錄取專業。
外省音樂、舞蹈類考生,使用所在省的藝術類統考成績,參照所在省份的音樂、舞蹈類專業招生錄取實施辦法進行錄取。如所在省份無具體投檔錄取要求,我校將按考生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學校按要求制訂的補充規定執行。此外,美術類專業要求無色盲、無色弱;外語類專業要求無口吃,學前教育專業要求體貌端正、口齒清楚,無傳染疾病及病毒攜帶。
第十六條英語類專業要求英語語種,不加試口語。金融工程(國家留學基金委項目)專業要求外語成績達到該科總分的70%及以上。
第十七條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的發展狀況,必要時按規定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并報省教育廳審查備案。
第十八條考生可通過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網站及我校招生網查詢錄取結果。
第十九條專升本政策依照當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我校不設招生代理,對以山東英才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二條學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關于規范完善高校學費收費政策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3〕559號)文件執行。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按有關規定對考生進行復查,若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違紀行為,取消考生入學資格,不予注冊學籍。
第二十五條學生在學校規定修業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畢業要求,準予畢業,分別頒發相應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專科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頒發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山東英才學院。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山東英才學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31-88253000,0531-88253001
監督電話:0531-88253050
傳真:0531-88257501
學校網址:http://www.sdycu.edu.com
學校招生網網址:http://zsw.sdy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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