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大城市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26 09:37:23浙大城市學院
(五)學校對實行專業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省(市、自治區),在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考生專業平行志愿,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只要單科成績、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六)學校對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或“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省(市、自治區),在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各專業志愿之間無級差,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參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規則(未對同分考生做統一規定的,先后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文理綜合單科/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
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專業調劑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或“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七)學校全日制專升本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相關規定執行。
(八)學校對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藝術類專業招生,以及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招生錄取,按照學校公布的相關章程或簡章的規定執行。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學校各本科專業均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每學年初,各專業學費按浙江省價格主管部門規定標準進行預收;每學年結束時,根據所注冊專業及實際所修讀的學分數結算。收費標準如下:
(一)金融學、工商管理、財務管理、旅游管理、英語、日語、德語、漢語言文學、新聞學、廣告學、行政管理、應用統計學、考古學、歷史學、數字經濟專業學費4800元/生·年,法學、人工智能、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土木工程、機械電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智能建造、建筑學、城鄉規劃、護理學、藥學專業學費5500元/生·年,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臨床醫學專業學費6300元/生·年。
(二)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專業學費10300元/生·年。
(三)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學費58000元/生·年,工業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學費63000元/生·年。
住宿費標準
1600元/生·年
十四、資助政策
(一)學校為優秀學生設立學業優秀獎學金、創新創業類獎學金、對外交流獎學金、優秀團隊獎等。此外,學生還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浙江省政府獎學金及由社會各界捐贈的各項外設獎學金。
(二)學校搭建校內實踐育人平臺,為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按有關規定給予困難補助、聯系國家助學貸款,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社會監督舉報電話:0571-88285768。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浙大城市學院本科招生網:http://zs.hzcu.edu.cn
電話:0571-88018551
傳真:0571-88018510
十七、其他須知
(一)學生從入學第一學年的第二學期開始可提出轉專業申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與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之間不能互轉專業。
(二)學校提供修讀輔修專業的機會。
(三)學校設有二十余個特色班、創新班、產業班、拔尖班,提供拓展創新意識、提升發展空間、接觸產業前沿的機會。
(四)被學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五)本章程由浙大城市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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