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衢州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6 09:36:22衢州學院
一、院校全稱
衢州學院
二、院校國標碼
11488
三、校址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九華北大道78號
四、層次
?本科□專科
五、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中外合作辦學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衢州學院
證書種類
我校培養的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衢州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項做出決策。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委、紀檢監察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無預留計劃
十、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
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日語。
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新生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
十二、錄取規則
(一)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報考英語(師范,本科)、商務英語(本科)專業的學生,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且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5分;報考商務英語(高職)專業的學生,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且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
(三)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四)學校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政策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倍以內。
(五)學校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投檔的有關規定,對于進檔考生,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專業志愿無分數級差,按投檔成績排序錄取。對所有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