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農林大學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6 09:30:29浙江農林大學
一、院校全稱
浙江農林大學
二、院校國標碼
10341
三、校址
東湖校區,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武肅街666號;
衣錦校區,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衣錦街252號。
四、層次
?本科□專科
五、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中外合作辦學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浙江農林大學
證書種類
學生在規定年限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浙江農林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規定者,授予浙江農林大學學士學位。
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一)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招生有關問題,組長由學校分管招生工作校領導擔任。
(二)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協調處理學校招生日常事務。
(三)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同時接受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2024年學校面向全國招生。學校在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招生批次與專業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無預留計劃
十、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的外語語種
進校后外語公共課可選擇英語或日語。
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學校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并按規定在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食品科學與工程(糧油儲檢)專業錄取時在《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情況的均不予錄取。
十二、錄取規則
(一)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實行“學校負責,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以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嚴格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對待錄取往屆生與應屆生。
(三)報考新農科求真實驗班、新工科求真實驗班、新文科求真實驗班和林學(中加合作辦學項目)專業的考生,其高考外語成績要求不低于110分,外語單科成績按總分150分計,其他情況按比例折算。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只招收以英語為外語語種的考生,其高考英語成績要求不低于110分,英語單科成績按總分150分計,其他情況按比例折算。
(四)學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五)具體錄取方式:
1.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對實施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自治區)(以下簡稱“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設定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考生在滿足選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填報相關專業(類)志愿。
2.學校對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同分規則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且單科成績和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3.在實行“專業(類)+學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只要單科成績和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4.在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組志愿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同分規則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且單科成績和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5.藝術類(美術與設計類)專業成績我校使用生源省(市、自治區)統考或聯考成績。
浙江省藝術類(美術與設計類)專業按綜合分排序,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對進檔考生直接投檔到考生填報的專業,綜合分計算公式為綜合分計算公式為綜合分=高考總分×50%+專業省級統考成績×2.5×50%,專業省級統考成績滿分為300分。
省外藝術類(美術與設計類)專業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對進檔的考生實行分數優先原則,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專業志愿順序確定專業,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專業級差。當考生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參考其同分排位順序;同分排位順序也相同,參考其專業省級統考或聯考成績;專業省級統考或聯考成績也相同的,參考其外語成績。若外語成績也相同,則參照當地省份相關的高考文化成績單科順序擇優錄取(所在省份若無相關依據,則參照浙江省相關的高考文化成績單科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