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師范大學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6 09:28:17浙江師范大學
一、院校全稱
浙江師范大學
二、院校國標碼
10345
三、校址
校本部: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
杭州校區:杭州市蕭山高教園區耕文路1108號。
四、層次
?本科□專科
五、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中外合作辦學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浙江師范大學
證書種類
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浙江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浙江師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一)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重大事項。
(二)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無預留計劃
十、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的外語語種
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
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及有關專業原則上按不予錄取執行。
十二、錄取規則
(一)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招生當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生源情況,由學校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傳統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新高考改革省份平行志愿的投檔比例為100%。
(二)男女比例不限。
(三)外語語種不限。
(四)學校對單科成績有要求的專業。
外語單科成績要求:初陽學院各專業、英語、翻譯專業≥120分,日語專業、法語專業≥115分,漢語國際教育專業≥110分,藝術、體育類專業≥60分,軟件工程專業(與英國伍斯特大學合作辦學)≥90分,小學教育專業(與美國堪薩斯大學合作辦學)≥110分。港澳臺僑聯合招生的考生若報考漢語國際教育專業、英語專業或日語專業,要求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8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