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麗水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26 09:33:45麗水學院
(四)加分或降分政策:我校認同并執行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五)調檔比例:省內外均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從嚴執行。
(六)男女生比例: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七)外語語種及單科成績要求:英語專業錄取考生的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英語單科成績要求不低于滿分的66.67%,其它專業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但學校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八)進檔同分考生排序規則:考生高考總分相同時,有位(名)次號的省份按位(名)次號排序;無位(名)次號的,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同分排序規則排序。
(九)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頒布的規定執行,實行專業平行志愿的,直接按專業錄取;實行傳統志愿的,按第十點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同等處理。所有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須符合該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十)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考生志愿、專業志愿間無級差分”的原則依次擇優錄取;若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不能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錄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予以退檔。
(十一)藝術、體育類錄取規定:我校不組織專業校考,體育、藝術類各專業均采用各省(市、自治區)該專業(類)的省統考成績。錄取條件、綜合分計算方式、錄取方式等均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和要求執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沒有具體規定的,考生綜合分按照:考生文化分/高考文化總分*750*50%+考生專業分/高考專業總分*750*50%來計算。音樂學(師范)專業,按照音樂類綜合分擇優錄取;美術學(師范)、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陶瓷藝術設計、攝影等專業,按照美術與設計類綜合分擇優錄取;浙江省體育本科特招生的錄取方式:按進檔考生的綜合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滿為止。藝術、體育類同分的有位次號的按位次號排序,無位次號或位次號相同的按照術科成績、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其他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
(十二)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麗水學院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十三)定向生招生辦法:定向生的生源地區、錄取程序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報考定向招生的考生需填報普通類提前錄取的志愿。根據相關規定,考生須在錄取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由定向委培主管部門提供擬錄取考生名單,經學校審定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批準后正式錄取。錄取時,根據志愿優先原則,按高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十四)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層次 | 專 業 名 稱 | 學費標準(元/生/學年) |
本科 | 漢語言文學、財務管理 | 4800 |
應用化學(含專升本)、民族學 | ||
數學與應用數學、英語 | ||
學前教育(含專升本)、體育教育 | ||
國際經濟與貿易、電子商務 | ||
旅游管理(含專升本)、生態學 | ||
物理學、思想政治教育 | ||
園林、園藝(含專升本) | 5000 |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自動化 | 5500 | |
化學工程與工藝、電子信息工程 | ||
土木工程(含專升本)、數字媒體技術 | ||
生物制藥、工業設計 | ||
環境工程、康復治療學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護理學 | ||
智能制造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 ||
智能建造、中醫康復學 | ||
小學教育(含小學全科教師) | 5520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含專升本)、護理學 | 6325 | |
口腔醫學、臨床醫學 | ||
視覺傳達設計、攝影 | 9000 | |
陶瓷藝術設計、環境設計 | ||
舞蹈教育 | ||
音樂學(含專升本)、美術學 | 10350 | |
高職 | 學前教育(五年一貫制) | 6900 |
護理(含單考單招) | 7590 |
住宿費標準
六人寢公衛:960元/學年;六人寢獨衛:1200元/學年;
四人寢公衛:1280元/學年;四人寢獨衛:1600元/學年;
五人寢獨衛:1200元/學年。
十四、資助政策
學校構建完善的“獎、貸、勤、助、補、免”六位一體資助政策育人體系,全方位、全過程助力學生順利求學,全面發展,成長成才。入學前,學校開設綠色通道,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無憂入學。入學后,學校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校級獎學金、社會專項獎助學金、發展性資助、臨時性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獎助金,激勵和幫助學子在學業上不斷追求卓越。不僅如此,學校對服兵役學生、浙江省基層就業的學生實施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對農業種養類專業學生實施學費減免(限浙江省戶籍學生),鼓勵學生為國家的發展貢獻力量,實現個人價值。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申訴舉報電話:0578-2271178。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麗水學院校園網:http://www.lsu.edu.cn
麗水學院本專科招生網:http://zsw.lsu.edu.cn
電話:0578-2271179、2276113(兼傳真)
招生咨詢QQ群號:580700301
十七、其他須知
學校按照《麗水學院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修訂)》規定,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自主申請轉專業。在教學資源允許的情況下,學校盡量滿足學生的轉專業申請。五年一貫制、單考單招、專升本、定向委培以及中本一體化等特殊類型招收的學生,按相關規定不能轉專業。已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申請轉專業學生,其選考科目須符合轉入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
本章程由麗水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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