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安明德理工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09 19:46:23西安明德理工學院
第十九條普通本專科藝術類專業錄取:各專業招生省份專業課成績承認各省統一“省統考”成績,不再組織單獨考試,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當地省級招生辦(考試院)相關規定為準。考生在專業課統考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省份藝術類專業相應本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執行生源省份規定。綜合成績相同時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規定執行生源省份規定,若生源省份沒有規定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隊錄取。
第六章畢業與發證
第二十條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環節、成績合格者,頒發西安明德理工學院本科、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取得本科畢業資格的學生,符合相關學位授予條件者,可授予西安明德理工學院學士學位。
第七章獎助學金
第二十一條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
國家助學金:一般困難每生每年2800元,特別困難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16000元。
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
學校獎學金:由學校設立,獎勵額度為每人200-2000元/年。
勤工助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參加校園勤工助學活動,培養自立自強精神,增強社會實踐能力,按月發放一定的生活補助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
臨時困難補助:用于幫助解決學生在校期間因突發狀況而造成的暫時性經濟困難所給予的特殊性、臨時性、一次性資助。
金葉明德獎學基金專項資助:對于家庭經濟比較困難的學生,西安明德理工學院金葉明德獎學基金提供專項資助,基金通過無息貸款的方式助力學生圓夢大學。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予以退回;對患有疾病的新生,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不宜在校學習的,由本人申請,學校批準后,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未盡事宜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解釋權在西安明德理工學院。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招生章程同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