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陜西服裝工程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09 18:24:10陜西服裝工程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4〕2號)及國家招生考試工作其他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2024年招生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為了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的進行,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主要負責制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名稱:陜西服裝工程學院
第四條學校標識碼:4161013125
第五條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校辦學層次:本科、高職(專科)
第六條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陜西服裝工程學院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條辦學地點:陜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區灃西新城同文路1號
第八條學校簡介
學校是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的民辦普通本科高校,現設服裝學院、藝術設計學院、經濟管理學院、信息工程學院、健康學院、教育學院、交通學院、基礎部、思政部、體育部等10個二級教學單位,是一所以工為主,工、藝、文、管、經、教育相結合的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全日制本科高校。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按照主管教育廳的政策要求,制定分省、分專業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和教育部審核后,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普通類本科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條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填報志愿統一錄取,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時,由高分到低分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無志愿分數級差要求;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考生,志愿不滿時按當地省級招辦的政策進行征集志愿錄取。所有進檔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依據分數優先的原則,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取專業優先滿足考生第一專業,如出現所填報志愿專業均滿額,則根據考生是否服從調劑、考生成績高低及考生體檢情況錄取到相近有缺額計劃的專業。考生一經錄取,憑學校《錄取通知書》到校報到,經復審合格,正式注冊。
第十一條調檔比例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學校對藝術類考生錄取時不限制單科成績。考生在專業課統考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省份藝術類專業相應本、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執行生源省份規定。綜合成績相同時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規定執行生源省份規定,若生源省份沒有規定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隊錄取。
第十三條學校對生源地各項加分政策予以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