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陜西學前師范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09 19:45:57陜西學前師范學院
第二十條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英語專業、翻譯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報考英語、翻譯本科專業的學生要求參加其所在省組織的英語口語考試,且成績合格。報考其他專業學生無口試、加試成績要求。其余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以英語作為公共外語語種安排教學。
第二十二條陜西省職業教育單招本科專業錄取原則:
考生在文化課過省統考分數線和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課統考成績由高分向低分錄取,文化課統考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技能考核成績較高的考生,在文化課和專業技能考核成績都相同時,則分別按考生的語文、數學、英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對于享受政策照顧的考生,按各省有關政策規定加照顧分錄取,并按加照顧分后成績排序安排專業。
第二十四條各專業原則上不限制男、女生錄取比例。
第二十五條采用網上遠程錄取,考生可實時從本省招生信息網等查看錄取進程和結果。
第二十六條考生應符合當年高考報考條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二十七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報考師范類專業考生身體條件必須符合教師資格認證規定的體檢標準才能報考。
第二十八條“優師專項計劃”
2024年,我校繼續在陜西省實施國家級優秀農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地方專項(簡稱“地方優師專項”)招生。采取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的方式,為我省脫貧縣(原集中連片特困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中小學校(含幼兒園)定向培養一批優秀教師。
報考“地方優師專項”的考生均須參加當年全國統一高考,實行單列志愿、單獨劃線,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我校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地方優師專項”師范生錄取后,戶籍仍保留在原戶籍所在地,畢業后按有關規定遷入定向就業所在地。
“地方優師專項”師范生在錄取后、獲得入學通知書前,須與學校、定向就業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市級鄉村振興工作部門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對拒簽協議的錄取學生,取消優師專項錄取資格。“地方優師專項”師范生承諾畢業后到定向縣域(原集中連片特困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中小學(含幼兒園)任教,任教服務期不少于6年。
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要求,“地方優師專項”畢業生須全部按協議定向任教,不得違約,對畢業后拒不按規定履約的,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記錄將歸入個人人事檔案,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第六章學費標準
第二十九條學校嚴格按照陜西省價格主管部門規定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七章學生資助措施
第三十條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專業獎學金、勤工助學、社會專項獎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元化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國家資助
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
國家助學金:一般困難每生每年2800元,特別困難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16000元。
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入伍時間在2023年9月1日后的學生)
學校資助
學生獎學金:一等獎2000元,二等獎1000元,三等獎500元。
勤工助學:學校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按規定計酬發放。
第八章新生入學
第三十一條考生可通過各省招生辦官方平臺或學校招生信息網及打電話查問錄取結果。學校通過高考專遞向每位考生郵寄錄取通知書。
第三十二條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按有關規定對考生資格進行復查,凡發現不符合條件、弄虛作假或冒名頂替等違紀行為,取消考生入學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未盡事宜均以國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法規
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僅適用我校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并由陜西學前師范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