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京財經大學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03 20:08:21南京財經大學
第二十一條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二條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原則:
1.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考生須參加所在省(直轄市)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統考和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文化統一考試,體檢符合國家規定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身體健康,且無色弱、色盲等情況。
2.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專業統考和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達到所在省(直轄市)相應批次本科院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門投檔規則中有明確的投檔綜合分計算規則,則按其投檔綜合分從高到低錄取;若沒有明確的投檔綜合分計算規則,則按綜合分[綜合分=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相同時,先按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逐一進行排序。
3.有關藝術類專業招生詳細要求見《南京財經大學2024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第二十三條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定向招生計劃等招生錄取辦法以教育部及相關主管部門政策為準。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措施
第二十四條我校本科各專業的學費和住宿費以江蘇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按學年繳納,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辦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4〕136號)收費標準:文科類專業5200元人民幣/學年,理科類專業5500元人民幣/學年,工科類專業5800元人民幣/學年,藝術類專業6800元人民幣/學年,優勢學科金融學類專業5700元人民幣/學年、工商管理類專業5700元人民幣/學年、金融工程專業5700元人民幣/學年,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專業6300元人民幣/學年;根據《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高等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收費的通知》(蘇價費〔2017〕243號),中外合作辦學(梅西學院)57000元人民幣/學年,中外合作辦學[工商管理(環境商務)專業]在我校就讀期間26400元人民幣/學年;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價費〔2002〕369號),住宿費:1200-1500元人民幣/學年。具體標準可登陸南京財經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bkzs.nufe.edu.cn查詢。
第二十五條我校通過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學雜費減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等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六章其他說明
第二十六條學校為學生提供多種學業選擇機會,包括轉專業、輔修專業、微專業、方向班、實驗班等,具體辦法詳見我校教務處網站http://jwc.nufe.edu.cn。
此外,學校為學生提供多樣的國際化發展路徑,與多所國(境)外高水平大學開展長短期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與國際組織開展全球勝任力培養項目,供學生入學后選擇。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學時,學校將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凡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我校繼續推進“信息公開”制度,在實施本方案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開、公正。
第二十九條我校有關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收費標準、錄取原則和錄取結果均可在南京財經大學本科招生網上查詢,學校不會對外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相關招生政策、錄取情況進行發布、解釋,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與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文件為準。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南京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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