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京林業大學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03 20:07:25南京林業大學
第十六條2024年學校繼續與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簡稱UBC)合作舉辦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制五年,項目培養模式為“3+2”。學生第一階段在國內學習三年,第四學年起符合加方入學要求者赴UBC開展兩年的第二階段學習。在UBC學習期間保留南京林業大學學籍。學生在南京林業大學完成第一階段學習,未被UBC錄取的,降至本項目下一年級,繼續在南京林業大學國際教育學院學習,期間按第一階段標準繳納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七條報考我校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須經我校考核合格。進檔后,按照學校當年綜合評價招生簡章規定的錄取辦法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學校執行各省(區、市)照顧加分政策,進檔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績安排專業。
第十九條英語專業只招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二十條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二十一條以上錄取規則與所在省(區、市)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五章錄取與入學
第二十二條學校根據經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報到規定的有關證件、材料,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心健康情況復查,不符合要求者,由學校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五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南京林業大學本科招生網以及生源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網站。
第二十六條南京林業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對任何以“南京林業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收費標準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按學年收取費用,學費標準為:文科類專業5200元/學年,理科類專業5500元/學年,工科類專業58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6800元/學年,農林類專業2500元/學年,中外合作辦學國內學習期間26400元/學年(赴加學習期間按照加方標準收取學分費用)。一流學科、優勢學科專業學費上浮10%,大類招生專業分流前按專業大類收取學費,專業分流后按照所選擇專業的學費標準收取;
學生公寓住宿費依據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執行,住宿費標準按不同的宿舍條件分為每人每學年500元至1500元,宿舍由學校統一安排。
第二十八條獎助學金政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各類獎助學金、校內勤工助學崗位等項目,符合條件的學生可申請學費減免。學校每年發放國家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各類獎、助學金三十余項。學校“綠色通道”咨詢熱線:025-85427289。
第二十九條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400-928-1115、025-85427320
電子郵箱:zsbnjfu.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s://zsb.njfu.edu.cn
微信公眾號: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NFUZSB)
監督電話:025-85428753
第三十條本章程若與教育部、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文件為準。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僅適用于我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由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