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蘇州大學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03 20:04:51蘇州大學
、聘鲗I均使用生源地省級統考專業成績進行錄取,考生須符合生源地省級統考科類要求。本年度各專業對應的生源地省級統考科類可查閱學校本科招生網。
、强忌呖嘉幕煽兗笆〖壗y考專業成績均須達到所在省份藝術類同科類本科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让佬g與設計類專業考生進檔后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錄取排序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專業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音樂類專業考生進檔后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依據錄取排序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專業錄取。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生進檔后依據錄取排序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專業錄取。
、蛇M檔考生的錄取排序成績使用生源地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未提供投檔成績或投檔成績由我校確定的批次,錄取排序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美術與設計類專業錄取排序成績(四舍五入取整)=[(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0.6+(省級統考專業成績/省級統考專業滿分)*0.4]*750
音樂類專業錄取排序成績(四舍五入取整)=[(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0.5+(省級統考專業成績/省級統考專業滿分)*0.5]*750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錄取排序成績(四舍五入取整)=[(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滿分)*0.7+(省級統考專業成績/省級統考專業滿分)*0.3]*750
、蔬M檔考生同分排序規則。錄取排序成績相同時,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生依次按省級統考專業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巳艚逃考吧吹厥〖壵猩鞴懿块T對于錄取規則另有規定,按其規定執行。
9.所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且符合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的相關錄取要求,則進行專業調劑。專業調劑錄取不跨招生類型、批次、科類、專業組進行。所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10.保送錄取優秀運動員、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等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和我校本年度相應招生簡章執行。
11.國家專項計劃考生、地方專項計劃考生、面向江蘇省部分地區的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計劃考生、南疆單列計劃考生、內地新疆高中班畢業生、內地西藏班畢業生、對口援疆計劃考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少數民族預科班結業后轉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ㄖ陛犑小⒆灾螀^)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進行錄取。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高考成績優異且錄取在有關專業的考生,入學后有機會選拔進入敬文書院、唐文治書院、生命科學英才班學習。
第十五條錄取在未來科學與工程學院、國際創新藥學院的考生,安排至未來校區就讀。未來校區地處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核心區域,圍繞“面向未來、面向國際、面向產業”的辦學定位,開設社會急需的高精尖專業,培養新工科復合型創新人才。其他新生,結合所屬學院(部)、書院的辦學地址等實際情況,分別安排至天賜莊校區、獨墅湖校區、陽澄湖校區就讀。
第十六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入學體檢復查。經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者,由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凡經查實有弄虛作假、騙取高考加分資格或錄取資格、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報告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第十七條收費標準
1.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收取學費,具體收費標準可在各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及學校財務處網站、本科招生網查閱。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蘇州大學新生報到手冊也將告知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
2.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學校根據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住宿費為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
第十八條符合要求的本科生在校期間可申請轉專業,具體按學校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學校設立以“扶持培育、獎勵優秀、勵志助學”為宗旨的評獎評優體系,形成了以獎學金、助學金、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減免學費、困難補助為主的“六位一體、聯動助學”立體保障機制,構建“發展型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賦能個人發展,激勵廣大學子成長成才。有關程序按國家、生源地相關主管部門和學校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學校本科招生網提供我校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學費標準、錄取規則、招生專業介紹等招生信息查詢。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工作結束后,學校將及時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一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suda.edu.cn
本科招生網址:http://zsb.suda.edu.cn
聯系電話:0512-67507943、67507949傳真:0512-67507942
電子郵箱:zsbsuda.edu.cn咨詢QQ:800039119
微信公眾號:蘇大本科招生(sudazsb)
監督舉報電話:0512-67507343
第二十二條蘇州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蘇州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經學校審議通過,由蘇州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