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宿州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5-30 22:01:11宿州學院
3.當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相應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
(二)藝體類專業錄取原則
1.藝術類、體育類招生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專業統考成績;有統一投檔、錄取規則的,按生源所在省份的藝術類、體育類投檔和錄取規則執行。
2.河南省內藝術類考生:在專業省統考成績和文化課成績均達到藝術類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課成績*0.5+專業省統考成績*1.25,綜合分保留兩位小數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排序。
3.安徽省內藝術類考生:我校舞蹈表演專業根據人才培養需要,設置兩個方向招生,分別為舞蹈表演和舞蹈表演(國際標準舞)。其中,舞蹈表演對考生舞種不做限制,培養方向為中國舞、芭蕾舞、現代舞、流行舞,在我校音樂學院培養;舞蹈表演(國際標準舞)只招考試舞種為國際標準舞的考生,在我校體育學院培養。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十九條本科層次學費標準按照皖發改價費〔2021〕348號文件執行,理工科類4900元/生/學年;文科類4600元/生/學年;藝術類8000元/生/學年;體育類4900元/生/學年;醫學類5200元/生/學年。
其中應用化學、數學與應用數學、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電子商務、會計學、學前教育、漢語言文學、英語等專業的學費上浮10%。
第二十條專科學費標準按照皖價行費〔2000〕259號文件執行,理工科類3500元/生/學年;文科類3200元/生/學年。
第二十一條本、專科學生住宿費按照教計〔2006〕15號文件執行。
第二十二條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如有變更,按省價格主管部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三條全日制普通專科專業與安徽工程技術學校聯合培養,辦學地點在宿州學院工程技術學院(即安徽工程技術學校,安徽省宿州市澮水西路598號)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
第二十五條學校建立了“獎、助、勤、貸、減、免、補”七位一體的學生資助體系。學生獎助學金、助學貸款、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等資助政策按照國家、安徽省和學校有關政策執行,詳見宿州學院黨委學生工作部網站(網址:https://xgb.ahszu.edu.cn/)。咨詢電話:0557-2871227。
第二十六條聯系方式:
校園網主頁:https://www.ahszu.edu.cn/
招生網主頁:https://www.ahszu.edu.cn/zs/
志愿填報咨詢電話:0557-2875361、2875360
暑假錄取期間咨詢電話:0557-3685022
電子郵箱:szxyzjcahszu.edu.cn
招生官方微信公眾號:宿州學院招生就業(szxyzsjy)
宿州學院工程技術學院聯系方式:網址:https://gcjsxy.ahszu.edu.cn/;咨詢電話:0557-3652277;電子郵箱:sxgcjszjc126.com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宿州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宿州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如與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規定相沖突,以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公布后,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學校將另行公告。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宿州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