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寧波理工學院2021年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021-06-01 15:29:14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浙大寧波理工學院2021年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根據浙江省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總體要求,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需要,優化招生選拔機制,學校在2021年開展“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1年浙大寧波理工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根據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選拔優秀人才。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總計劃數為70名,普通類提前錄取,具體如下表所示:
注:1.學費標準供參考,最終以物價部門批準公布為準。
第三章 報名條件與辦法
第五條 已經參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考生,符合報考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且符合以下條件者可申請報考:學業水平測試(以下簡稱高中學考)各科目成績合格,折算成績在60分及以上(高中學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等10門;成績折算方法為: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4分,D等不計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科目的A等計15分,超過100分按100分計),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各項目達到B等(2016屆及以前往屆生為P等)及以上。
第六條 我校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高中學考成績,如具有“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的學考成績,或同時具有“技術”科目學考成績,取其中的最高等級作為“技術”科目的學考等級成績計入。
第七條 考生的高中學考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下載數據為準。
第八條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忌磳I報名,限報1個專業。報名時登錄浙大寧波理工學院招生網站,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填寫并打印《浙大寧波理工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并將以下申報材料拍成照片(須為jpg,gif格式)在報名系統指定欄目提交,考生在上傳申報材料圖片時須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
1.《浙大寧波理工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加蓋中學教務處公章);
2.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可使用臨時身份證原件,戶口本不能代替,正反面照片放同一個頁面);
以上材料按順序上傳到報名系統指定位置,無需郵寄書面材料。如提交的申報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傳或圖片模糊不清的視為放棄。若考生所上傳書面材料中的報考專業與報名系統最后一次提交的報考專業不一致,則以系統為準。
第四章 選拔程序
第九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核,并根據書面評審成績(書面評審成績為考生的高中學考折算成績,折算標準為: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4分,D等不計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科目的A等計15分,超過100分按100分計),從高分到低分分專業確定獲得我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原則上不超過分專業招生計劃數7倍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圍,如相應專業報名人數不足招生專業計劃數的7倍則全部考生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節。
第十條 綜合素質測試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學習潛質,以面試為主(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需加試英語口語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第十一條 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按照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不超過專業招生計劃數4倍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圍原則),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忌赏ㄟ^學校招生網查詢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第五章 志愿填報與錄取
第十二條 三位一體招生錄取工作統一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入圍考生填報錄取院校志愿時,要求錄取考生高考成績不低于普通類位次號為15萬名所對應的高考分數,并將浙大寧波理工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專業志愿須填本人所入圍的專業。
第十三條 “三位一體”綜合成績計算:“三位一體”綜合成績由高中學考成績、學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
“三位一體”綜合成績=高中學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學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2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其中高中學考成績折算方法同書面評審的學考成績折算方法。
第十四條 學校按專業招生計劃數1:1劃定投檔基準線,根據入圍考生志愿按“三位一體”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排序中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高中學考成績。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五條 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專業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專業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第十六條 學校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并按規定在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
第六章 時間安排
第十七條 學校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網上報名與材料上傳:3月10日上午9:00至3月26日下午17:00;
2.書面評審:3月29日至4月6日;
3.書面評審結果查詢、網上繳費:4月7日至4月15日;
4.綜合素質測試通知書(準考證)打。4月16日至4月23日;
5.綜合素質測試:4月24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6.入圍名單公布及綜合素質測試結果查詢:4月27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