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寧波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021-06-01 15:17:37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21年寧波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優化人才選拔機制,進一步推進浙江省高校招生“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改革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并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寧波大學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以選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有一定學科特長或特殊才能的高中畢業生為宗旨。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寧波大學。
第五條 學校國家代碼:11646。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寧波大學;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八條 辦學地點:主校區: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地址: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818號);梅山校區:浙江省寧波市梅山保稅港區(地址:寧波市梅山保稅港區七星南路169號);植物園校區: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地址:寧波市北環東路1188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管理規定和實施辦法。
第十條 為切實做好我校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確保考試工作秩序和招生質量,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專家委員會和辦公室,具體負責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 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選拔錄取工作接受學校紀律監察機構、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四章 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2021年總計劃數為440名,分為非師范類、師范類、中外合作類,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數如下:
類別 | 招生專業(類) | 計劃 | 學制 | 選考科目 | 備注 |
非師范類175 | 工程力學(拔尖人才創新班) | 15 | 四年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通信工程(拔尖人才創新班) | 15 | 四年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水產養殖學(拔尖人才創新班) | 15 | 四年 | 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梅山校區,浙江省考生免學費。 | |
機械類 | 15 | 四年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按類招生,含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車輛工程、工業工程專業 | |
物理學類 | 15 | 四年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按類招生,含微電子科學與工程、物理學專業 | |
材料類 | 15 | 四年 | 化學(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按類招生,含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 | |
土木工程 | 15 | 四年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生物技術 | 15 | 四年 | 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梅山校區。 | |
環境工程 | 10 | 四年 | 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
歷史學 | 15 | 四年 | 歷史,地理(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
漢語言文學 | 15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
經濟學 | 15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
師范類245 | 小學教育(師范) | 100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
學前教育(師范) | 30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
思想政治教育(師范) | 10 | 四年 | 思想政治(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漢語言文學(師范) | 10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
英語(小學師資)(師范) | 15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要求高考外語成績不低于110分。 | |
英語(師范) | 15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要求高考外語成績不低于115分。 | |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 | 15 | 四年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
科學教育(師范) | 25 | 四年 | 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
地理科學(師范) | 25 | 四年 | 物理,地理(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植物園校區。 | |
中外合作類20 |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中外合作辦學)(中法合作) | 10 | 四年 | 物理,地理(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植物園校區,符合條件者第四學年可選赴法國昂熱大學留學,可獲中法雙文憑,法方不另收學費 |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辦學)(中法合作) | 10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植物園校區,符合條件者第四學年可選赴法國昂熱大學留學,可獲中法雙文憑,法方不另收學費 |
注:1. 按專業類招生的學生在第一學年末根據“志愿+考核”原則在專業類里選擇專業,按專業招生的不參與專業類分流;2.非中外合作專業招收的學生限在“三位一體”招生專業(類)中申請轉專業,師范類專業與非師范類專業不能互轉(具體按學校轉專業相關文件執行);3.中外合作專業招收的學生入校后不予轉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