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財經大學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2)
2021-05-31 23:40:33浙江教育考試院
第十三條 報名條件
已參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P等)以上(含),所有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均須合格,且達到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考。我校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其中新高考改革前往屆生的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等級對應分數取平均分作為技術科目學考成績,自選綜合不計分。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滿分為150分,其中A等計15分,B等計9分,C等計3分,D等及以下不計分。
1.報考A組和B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數達到100分及以上者。
2.報考C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分數達到85分及以上者。
3.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未達到上述報考組別要求,若符合以下五類專項條件之一者,在低于報考組別規定折算成績15分以內者(即A組和B組要求85分及以上,C組要求70分及以上)可申請報考。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三等獎以上(含)或省級一等獎(不含A組、B組選拔賽獲獎)。
(2)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全國二等獎以上(含)或同賽事省級一等獎。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創新英語大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一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全國決賽中獲高二、高三年級組一等獎(含)以上。
(4)藝術特長類:在全國中小學藝術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展演賽事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限個人項目),或中學階段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
(5)體育特長類:高中階段在田徑、足球、籃球、排球、羽毛球、網球、定向越野、健美操、武術、跆拳道、游泳、乒乓球項目中:在省級教育部門、體育部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前三名(團體項目須主力隊員),或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前八名(團體項目須主力隊員),或中學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
第十四條 報名方式
1.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登錄浙江財經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swyt.zufe.edu.cn),根據網上提示完成報名信息、個人陳述等各環節報名事項,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浙江財經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后打印。
2.以下申報材料拍成照片(須為jpg,gif格式)在報名系統指定欄目提交,考生在上傳申請材料圖片時須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
(1)《浙江財經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加蓋所在高中教務部門公章);
(2)身份證原件正反面;
(3)符合報名條件3中五類專項條件的獎項證明材料原件;
(4)符合報名條件1、2的考生如具有條件3中規定的五類專項條件的,也須提供相應獎項原件;
(5)高中階段其他非五類專項條件獲獎證書原件(限上傳獲獎證書3張)。
3.有符合五類專項條件的考生須將相關材料復印件經所在中學審核蓋章后,以中國郵政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18號浙江財經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其他材料不需要郵寄。
第五章 選拔程序
第十五條 書面評審: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素質特長成績,參考中學階段綜合表現,確定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名單。若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素質特長成績合計相同時,其入圍優先次序如下:①有素質特長的考生優先入圍;②依據語文和數學學考折算合計成績,高者優先;若語文和數學學考折算合計成績相同,則依據外語學考折算成績,高者優先;若以上都相同,則參考中學階段品德表現、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四方面情況,A等個數多者優先。若以上再都相同,則入圍優先權視為一致。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人數按照各報考組別招生計劃的5倍確定。
第十六條 綜合測試: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按要求填報個人防疫情況表,按時來校參加綜合測試。
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由面試成績和素質特長成績兩部分組成,滿分為300分,其中面試成績滿分為280分,素質特長成績滿分為20分。面試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和專業潛質;素質特長主要考察考生在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語言文學、藝術、體育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績,須符合簡章中規定的五類專項報考條件。
綜合測試結束后,按不超過各報考組別招生計劃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三位一體”報名系統查詢綜合測試成績。
第十七條 入圍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六章 重要時間安排
第十八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章程發布之日起至3月14日下午16:00;
2.五類專項獲獎材料郵寄:3月14日前(以寄出地郵戳為準);
3.學校書面評審:3月15日至3月24日;
4.書面評審結果查詢、網上繳費:3月26日9:00至3月30日16:00(逾期未繳費的考生作放棄測試資格處理);
5.綜合測試通知書打印:4月1日至4月9日;
6.綜合測試:4月10日-11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7.入圍名單公布及綜合測試成績查詢: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