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萬里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2)
2021-05-31 23:38:52浙江教育考試院
第三章 報名
第三條 報考條件
1.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社會責任感強,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有一定特長的浙江省高中畢業生;
2.已經參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選考科目符合相關專業(或類)的要求;
3.通過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無不合格科目),符合報考我校專業相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最低要求(詳見下表);
專業(類)名稱 |
報名條件 |
備注 |
日語、英語、社會工作、電子商務及法律、新聞傳播學類、物流管理、電子商務類、金融學類、經濟與貿易類 |
70分 |
學業水平測試 成績計算辦法: A-12分、B-9分、C-6分、D-4分 |
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統計學、生物工程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建筑學 |
65分 |
|
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德2+2雙學位班)、廣告學(中德2+2雙學位班)、視覺傳達設計(中德2+2雙學位班) |
60分 |
4.綜合素質評價為A或B。
第四條 報名方式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考生登錄浙江萬里學院本科招生網,點擊“‘三位一體’報名”,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確認無誤后提交。
2.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或一個專業類。
3.網上報名時間:2021年3月3日—3月15日。
4.報名材料:考生身份證;考生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通過掃描(或拍照)轉成圖片(JPG格式,單張圖片大小不超過2M)在2021年3月15日前上傳到報名系統指定位置,無需郵寄,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傳或圖片模糊不清的視為放棄。
第四章 考試與選拔
第五條 初審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以及中學階段綜合表現情況,確定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通過初審的考生名單。通過初審的考生人數原則控制在相應專業招生計劃數的6倍。對提供材料有弄虛作假的學生實行一票否決制。初審結果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考生也可通過我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初審通過的考生在報名系統中屆時會顯示“初審通過”。
第六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資格確認
1.在報名系統中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根據“網上確認流程”的要求進行繳費、打印準考證(需用A4紙張打印)。我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評價測試報名考試費為140元。
2.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健康碼(綠碼)才能參加“三位一體”綜合素質評價測試。
第七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辦法
通過初審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素質評價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由面試和素質特長兩部分組成。
1.面試采用無領導小組方式進行,以考察學生語言表達、認知觀察、邏輯思辨、協作溝通、創新發展等方面能力為主,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安排在2021年4月11日(如需調整,另行通知)。
2.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語言文學、體育特長、藝術特長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可獲得素質特長分。同一考生同一類別內的素質特長,選取高者,不可累計,如符合不同類別的素質特長,可累計,最高為20分。素質特長分以考生參加綜合面試時提供的獎狀、證書為主要依據,具體由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定。
序號 |
類別 |
競賽(項目)名稱 |
獲獎等級 |
計分 |
備注 |
1 |
學科 競賽 類 |
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 |
國際或全國三等獎及以上 |
10 |
|
浙江賽區競賽(省級聯賽)三等獎及以上(不含A組、B組選拔賽獲獎) |
5 |
||||
2 |
科技 創新 類 |
高中階段參加中國科協青少年科技中心舉辦的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中國青少年機器人大賽(浙江省青少年電腦機器人競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競賽 |
全國三等獎及以上 |
10 |
|
省級三等獎及以上 |
5 |
||||
3 |
語言 文學 類 |
正式出版文學專著 |
|
10 |
須以第一作者參加 |
全國性中學生作文比賽(含“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全國決賽、全國中學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賽總決賽) |
全國二等獎及以上 |
5 |
|||
中國日報社“21世紀杯”全國中學生英語演講比賽全國總決賽(高中組),“外研社杯”全國中學生外語素養大賽全國總決賽 |
全國二等獎及以上 |
5 |
|||
4 |
體育 特長 類 |
省體育局審核批準 |
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 |
5 |
不限高中階段 |
高中階段參加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 |
省級比賽前八名及以上 |
5 |
限個人項目 |
||
5 |
藝術 特長 類 |
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小學藝術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 |
省級比賽前五名及以上 |
5 |
限個人項目 |
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 |
A級 |
5 |
不限高中階段 |
第八條 入圍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和素質特長分,按相應專業招生計劃數1:4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素質特長分(滿分累計不超過100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