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陰師范學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
2020-06-24 06:06:08高考網整理
第二十一條 普通類進檔考生的專業(專業類)錄取原則。
(一)江蘇省普通類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照總成績依次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若考生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原始投檔分、選測科目等級(從高到低依次為A+A+、A+A、AA+、AA、A+B+、B+A+、AB+、B+A、A+B、BA+、B+B+、AB、BA、B+B、BB+、A+C、CA+、BB、AC、CA、B+C、CB+、BC、CB)、語文與數學科目的總分(含附加分)、語文與數學及外語成績(不含附加分)、文科考生語文成績(含附加分)或理科考生數學成績(含附加分),順序錄取。
(二)非江蘇省進檔考生在安排專業時,按實際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實際投檔成績是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投檔規則生成的并在我校接收的考生電子檔案中實際呈現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實際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總分(含附加分)、語文數學總分(不含附加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三)藝術類統考考生,采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藝術類統考的規則錄取。藝術類校考考生,采用我校校考成績作為藝術專業成績進行錄取,文化成績須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且取得我校專業校考合格證書的考生,音樂類、舞蹈類專業依次比較專業分、文化分,順序錄取;書法學(師范)、廣播電視編導專業依次比較綜合分(文化總分加專業總分之和)、專業分,順序錄取。
(四)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按照分數優先原則,根據專業對相關科目的要求,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則按退檔處理。服從專業志愿調劑的考生,需在有專業志愿考生專業投檔后,再進行專業調劑。
(五)江蘇省考生填報志愿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普通類選測為BC、必修科目測試成績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體、藝類考生學業水平必修科目測試(含技術科目測試)不合格不得超過三門;綜合素質評價按江蘇省教育廳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普通高考外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辦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4〕136號)收取學費,嵌入式培養專業在原科類學費基礎上增收2000元/學年。
(一)文科類專業5200元,
(二)理科類專業5500元,
(三)工科類專業5800元,
(四)藝術類專業6800元,
(五)體育類專業5300元,
(六)中外合作專業19000元。
第二十五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500-1500元(依據教財〔1996〕101號,教財〔2003〕4號,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蘇價費〔2004〕365號、蘇財綜〔2004〕122號,蘇價費〔2006〕185號、蘇財綜〔2006〕35號等文件)。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 學校設有多種獎學金以及各種助學金等獎、助學體系,詳見黨委學生工作部網http://xgb.hytc.edu.cn。
第二十八條 學校通訊地址為江蘇省淮安市長江西路111號,郵政編碼223300;招生咨詢電話0517-83526789,招生傳真0517-83526555,招生監督電話0517-83525826;招生監督郵箱Hysyjjc@163.com;電子信箱zsb@hytc.edu.cn;招生信息網http://zb.hytc.edu.cn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網、淮陰師范學院本科生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淮陰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淮陰師范學院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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