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師范大學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2)
2019-05-26 15:55:03陽光高考
第五章 錄取
第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等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九條 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部門有關加分、優先錄取和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條 學校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規則和投檔比例要求,優先錄取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考生。當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時,錄取其它志愿(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條 學校對于進檔的文史類、理工類考生(不包括浙江省、江蘇省、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實行“投檔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錄取規則。
對于進檔的文史類、理工類浙江省考生,執行2019年浙江省發布的學校選考科目相關規定,以專業志愿為依據,按照投檔分數擇優錄取。
對于進檔的文史類、理工類江蘇省考生,實行“先分數后等級”的錄取規則,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數排序。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優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排序較高者。
對于進檔的文史類、理工類內蒙古自治區考生,以投檔分數為依據,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照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上述文史類、理工類進檔考生均依據投檔分數排序。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對于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排序也相同),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對于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不設專業級差,按照以上規則進行專業(類)錄取后,如有未滿額的專業(類),學校對不能滿足專業志愿但服從調劑的進檔考生,根據高考文化成績(含優惠分,下同)擇優進行調劑錄取。
第十二條 部分專業錄取辦法
1.美術學類、設計學類、音樂與舞蹈學類[招聲樂、器樂考生]、舞蹈表演[招舞蹈考生]、舞蹈表演[招健美操考生]、舞蹈表演[招體育舞蹈考生]、體育教育專業對進檔合格考生按照專業測試成績排序,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和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2.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對進檔合格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相加后的綜合成績排序,根據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3.書法學專業對進檔合格考生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30%+專業測試成績*70%)排序,根據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4.運動康復專業對進檔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考生專業志愿和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5.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的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對于進檔考生按照綜合成績排序,根據學校公布的擬錄計劃擇優錄取。
高水平運動隊招生中對于要求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河北省劃定的“高水平運動隊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河北省合格考生,按照專業測試成績排序,根據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6.國家專項計劃招生、地方專項計劃招生、河北省公費教育師范生招生、少數民族預科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
上述1-6中,對于按照考生綜合成績排序錄取的專業,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按照考生專業測試成績排序;若考生專業測試成績仍相同,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績排序;若考生高考文化成績仍相同,按照考生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對于按照考生專業成績排序錄取的專業,若考生專業測試成績相同,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績排序;若考生高考文化成績仍相同,按照考生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對于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績排序錄取的專業,若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相同,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
第十三條 部分專業報考條件
1.外國語言文學類、俄語、西班牙語、翻譯(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須參加口試;其中外國語言文學類、西班牙語、翻譯(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招英語語種考生,俄語專業招英語、俄語語種考生。
2.舞蹈表演[招舞蹈考生]、旅游管理與服務教育專業身高要求:男生170厘米以上,女生160厘米以上;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身高要求:男生168厘米以上,女生158厘米以上。
3.報考旅游管理(校企合作培養,招生年度合作期為2013-2020年)專業要求(以當年高考體檢表為準):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單眼矯正視力不低于“E”字視力表4.7;無色盲、色弱;口齒清楚、無口吃、舌短現象;聽力正常;牙齒排列整齊,無明顯異色;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女生:雙臂半袖以下部位,從膝蓋上10厘米處以下部位;男生:雙臂半袖以下部位);全身無紋身、無煙疤、無自殘型疤痕;無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無各類慢性疾病;男生身高175厘米~185厘米,體重90公斤以下;女生身高162厘米~175厘米,體重72公斤以下。
4.藝術類專業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績要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科類和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設計學類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國家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2019年具體規定執行;
美術學類、設計學類、音樂與舞蹈學類[招聲樂、器樂考生]、舞蹈表演[招舞蹈考生]、廣播電視編導(省外招生)、播音與主持藝術(省外招生)專業使用統考(聯考)成績錄取,要求考生專業測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科類和批次的專業合格線;廣播電視編導(河北省招生)、書法學專業使用河北大學組織的專業測試成績,要求達到本科合格,播音與主持藝術(河北省招生)專業使用我校組織的專業測試成績,要求達到本科合格;舞蹈表演[招健美操考生]、舞蹈表演[招體育舞蹈考生]專業使用河北體育學院組織的專業測試成績,要求達到本科合格。
5.體育教育專業要求體育(理)考生高考文化成績不低于310分,體育(文)考生高考文化成績不低于330分;考生體育統考成績要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科類和批次的專業測試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6.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態學、生物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化學、藥學、科學教育專業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7.音樂教育專業在專科提前批文史類填報志愿,要求考生音樂類(聲樂、器樂)專業統考成績不低于125分,其中器樂只招鋼琴、手風琴考生。
8.其它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其報考條件參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檢查,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及有關專業均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