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文化藝術職業學院招生章程(2)
2019-05-24 17:41:26陽光高考
第四章 入學考試
第十條 學院高職專科錄取的學生(五年制大專轉段學生除外)均需參加全國普通招生統一考試或者云南省三校生考試且成績合格。
第十一條 藝術、體育類考生必須通過云南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戲劇影視表演專業本省考生承認云南藝術學院組織的戲劇影視表演專業校考成績。省外藝術類考生均承認當地藝術類統考成績。藝術、體育類考生成績合格才能填報我院志愿。
第五章 錄取規則及錄取結果
第十二條 學院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錄取工作由各省教育廳設立的招生機構組織,實行“學校負責、招考院監督”的錄取體制。我院將認真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藝術、體育類考生在文化分和專業分均上各省劃定的藝術、體育類專科錄取最低控制線后,根據考生志愿,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文史、理工類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設分數級差。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到相關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予以退檔。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的省(市、區),執行相關省(市、區)的錄取規定,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
第十三條 錄取結果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方式公布錄取結果,學院負責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新生入學
第十四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需交納學費、住宿費、書本費等費用,我院收取標準嚴格按照云南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五條 凡我院正式錄取的全日制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成績優秀;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學校活動;有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突出,均可爭取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學院獎學金。
第十六條 家庭貧困的學生符合條件的按照相關規定可以申領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相關政策、規定不符之處,以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云南文化藝術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學院地址:昆明市西山區碧雞街道辦事處17號
郵編:650111
招生咨詢、聯系電話、傳真:0871-65167771
網址:www.ynarts.cn
Email:yshuzhb@163.com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高考預測、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