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4 17:39:59陽光高考
云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校名、校址、辦學層次、辦學類型和頒發證書
第一條 學校全稱:云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
第二條 學校代碼:12357(國標)
第三條 學校地址:昆明市呈貢區萬青路大學城
第四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五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頒發證書:學生學完規定課程考核合格或修滿規定學分后準予畢業,由云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統一網上電子注冊)
第二章 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
第七條 招生專業、招生計劃:見各省(市、區)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及學校招生信息網。
第八條 收費標準:按云南省物價局核定標準收取。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校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我校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各項招生政策,落實招生工作“陽光工程”,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讓考生和家長放心。
第十條 平行志愿初次投檔(或按順序志愿投檔的第一志愿)未錄滿時,可接收征集志愿(或按順序志愿投檔的非第一志愿);
第十一條 在同一投檔批次,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學校錄取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進行,即先錄取第一志愿專業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第一志愿專業處理完后,將所有未定專業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專業分類, 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以此類推,直至安排完所有專業,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注:在第一專業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再考慮第二專業志愿的考生并按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以此類推。
第十二條 在同一投檔批次,若考生所報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到未錄滿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英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其余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新生進校后,我校所有教育教學圴為英語。
第十四條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文化成績和藝術專業成績須達到生源省(市)要求的分數線。我校在藝術類招生錄取時,按藝術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招色弱色盲者。
第十五條 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考生的處理:執行各省(市、區)的相關政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