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文化藝術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2019-05-24 17:41:26陽光高考
2019年云南文化藝術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國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為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范學校全日制高職?普猩ぷ,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云南文化藝術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2558(國際)
學院簡介:云南文化藝術職業學院是一所公辦高職專科學校,學習形式為全日制,學生畢業后頒發云南文化藝術職業學院畢業證書。學院行政隸屬云南省教育廳,具有普通高等職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辦學資格。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院成立專門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院招生工作的領導。學院紀委、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生工作。
第六條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國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廳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的貫徹執行及學院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七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織招生工作組,負責全省招生宣傳、咨詢和部分專業考試工作,并在省招生考試院的領導和指導、監督下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2019年學院23個專業招生,全部實行網上錄取的方式進行錄取。
第九條 招生專業:
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廣告設計與制作、數字媒體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美術、數字媒體應用技術、網絡營銷、會展策劃與管理、音樂表演、樂器制造與維護、聲像工程技術、戲劇影視表演、文化市場經營管理、播音與主持、文秘、高速鐵路客運乘務、空中乘務、旅游管理、舞蹈表演、學前教育、藝術教育、體育藝術表演、婚慶服務與管理。部分專業有省外招生計劃,具體的計劃以各省的招生計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