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7 00:05:42畢節學院
畢節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繼續深化“陽光招生”,維護教育公平公正。規范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體系,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學校全稱:畢節學院(代碼:10668)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本科、高職(專科)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學校校址:貴州省畢節市學院路
郵政編碼:551700
第二條我校2009年招生計劃為2984人,其中本科2200人、高職(專科)968人(其中五年制轉錄184人),另招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生。分專業計劃見招生目錄。
第三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與就業指導處為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學校招生監察小組對學校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五條錄取原則及相關要求:我校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錄取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具體錄取規則是:
1、根據文化考試成績,對考生德、智、體等方面進行綜合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我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根據招生計劃及考生填報志愿,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計劃,則按各省招生辦公室的投檔順序、考生所填志愿從高分到低分完成我校分專業招生計劃。我校對非第一志愿考生無分數級差要求。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在我校其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2、報考藝術類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術科考試(湖南、江西、廣西考生須取得我校組織的專業術科考試合格證),根據“高考文化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專業術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3、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考生所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術科考試,根據各省體育類專業投檔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報考英語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考生所在省統一組織的口試。
5、在貴州省招收20名肢體殘疾的本科非師范專業考生。
6、除煤礦開采技術專業只招男生外,其余各專業招收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六條收費標準:嚴格按照貴州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七條獎、助學金: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光華獎學金、學院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繡山助學金、阿里木助學金等獎、助學金。對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我校將按需要安排有償勞動,并積極通過各種渠道資助特困生,給予臨時困難補助和特困補助,努力為學生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第八條優秀高職(專科)二年級學生,根據貴州省教育廳相關政策可申請參加“中期選拔”考試,合格者可進入相同或相近本科專業學習。
第九條畢業證書: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畢節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位證書。
第十條其他:新生應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入學。入學后,經學校復查,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學校地址:貴州省畢節市學院路
聯系電話:0857-8330279
咨詢、信訪電話:0857-8331459
畢節學院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