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23:40:59西昌學院
西昌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西昌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西昌學院(中文名)
XICHANGCOLLEGE(英文名)
二、學校代碼:10628
三、辦學地址:
四川省西昌市(現有三個校區:北校區、南校區和東校區)
四、辦學層次及類型:
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多科性本科院校,招生層次有一般本科、高職專科和少數民族本、專科預科等。
五、錄取規則:
1、根據教育部規定,實行“學校負責、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對考生德智體等方面綜合考核,擇優錄取。
2、錄取工作在省招委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3、外語語種:除英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外,其它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
4、男女比例:無男女比例限制,體育專業同等情況下,優先錄取女生。
5、身體條件: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6、報考師范類各專業的考生要符合師范生體檢要求;彝語類專業限招彝族考生,須加試彝文(一類模式考生除外);報考英語類專業的考生須英語口試合格。
7、具體錄取方式:
(1)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順序錄取。優先錄取報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錄取不滿額時,再考慮非第一志愿進檔考生。
(2)按照考生報考專業志愿順序及考分高低依次錄取。報考第一專業志愿未滿足錄取的考生,按其所報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都未滿足錄取時,服從專業調劑的,將其調錄到計劃未錄取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將予以退檔。
(3)其他問題:
A、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降分政策,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B、藝體專業錄取辦法:
專業考試成績、文化考試成績均上線后,按照專業考試成績排序投檔。
C、對于四川省的藝術考生,我校認定四川省統一組織的藝術聯考的專業成績;對于我院進行藝術加試的外省藝術考生,原則上認定我校單獨舉行考試的專業成績;對于我院未進行藝術加試的外省藝術考生,原則上認定本省統一組織的藝術聯考的專業成績。
D、我校體育類專業認定各生源所在省統一組織的體育類專業考試的成績。
六、收費標準及其它: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雜費、住宿費和書籍費等費用。按照屬地化原則,我校按四川省物價局和四川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生收取學雜費。每年公布招生計劃時同時公布收費標準。
七、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頒發:
學生完成學校規定的課程和學分后,經考試(考核)成績合格者,符合《西昌學院學籍管理規定》,達到畢業條件的,學校頒發“畢業證書”,學校名稱為西昌學院;達到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學校頒發“學士學位證書”,學校名稱為西昌學院。
八、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xcc.sc.cn
招生辦公室電話:(0834)2580038、13795635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