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駐馬店農業工程職業學院招生章程(2)
2024-08-26 10:09:15駐馬店農業工程職業學院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國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統一領導下,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學校負責、省考試院監督”的規定,全面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施“陽光工程”,嚴格按照規定的錄取批次與比例進行網上錄取。錄取堅持“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即先看第一專業是否能錄取,當第一專業不能錄取再看第二專業是否能錄取,依次下延。志愿填報專業都不能錄取時再看是否同意調劑,如果同意調劑時調劑到末錄取滿的專業錄取,如果不同意調劑則不予錄取。對于符合教育部及河南省確定的加分(降分)投檔或優先錄取條件的考生,按規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檔或優先錄取。對于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所有專業男女不限,文理兼收。
第十八條學校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各專業錄取無外語語種、男女比例、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尊重考生對專業志愿的選擇;身體健康狀況參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錄取結果經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后,通過學校招生網公布。
第二十條被學校正式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按要求和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事先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書面請假并附相關證明,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或請假逾期兩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將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程序注冊學籍,并嚴格組織新生入學資格審查、錄取資格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以及身體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同意省教育廳、考試院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和做法,按2024年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照顧加分政策執行,原則上學校不自行設定錄取照顧政策加分項。
第七章收費標準和獎助學金
第二十三條收費標準
我校各專業收費按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文件規定執行,具體學費標準如下:文科類3700元/生·年,理工類4200元/生·年;住宿費標準暫定550元/生·年,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行;書費預收700元/生·年(按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為學生代購教材,按學年預收教材費。教材費在學年結束時,按實際發生的費用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十四條獎助政策:學校建立了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體,獎、減、助、貸、補并舉的困難學生資助體系。
。ㄒ唬┓蹖W費資助: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規定,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學生在;虍厴I后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復學后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ǘ┲鷮W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可向高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16000元。
(三)獎學金: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學習優秀、表現突出的學生還可申請學校獎學金。
。ㄋ模┲鷮W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粕鷩抑鷮W金,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學: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上崗,學生通過勞動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資助標準是每月300元。
。┚G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時,通過我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我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確保學生入學前、入學時和入學后“三不愁”。
申請程序:
獎勵類項目:個人申報→班級評議→院系推薦、公示→學校審核、公示
資助類項目:困難認定→個人申報→班級評議→院系推薦、公示→學校審核、公示
兵役資助項目無需困難認定,應征入伍和退役士兵,按照個人申報→學校財務部門審核→武裝部審核→學校資助部門審核上報程序進行。
第二十五條學生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有關規定程序申請、審批、簽訂合同;學生獲得各類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獲得助學金、校內勤工助學均需履行申請、逐級評定或認定、公示、確定等程序。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高考咨詢人員意見僅供參考,不作為錄取依據及承諾。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自省教育廳審核備案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或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具體事項由駐馬店農業工程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駐馬店農業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聯系地址:河南省駐馬店市盤龍山路2668號(郵編:463000)
聯系電話:0396-2725556、2223336、2715556
監督電話:0396-2725518
學院官網:http://www.zmdav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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