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東管理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26 17:42:02山東管理學院
第二十條語種:學校商務英語專業外語語種須為英語。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
第二十一條男女比例: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二條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學前教育專業招生依據衛生部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的規定,考生必須身心健康,如患有肝炎、結核、皮膚病、性傳播疾病、精神病或者有精神病史以及色盲、色弱、身體殘疾等,不適合從事幼兒教育事業。報考學前教育專業學生有上述情況者不予錄取。
第六章收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學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關于規范完善高校學費收費政策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3〕559號)文件執行。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第二十四條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資格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國家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要求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具體情況予以處理,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學歷學位證書: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本科畢業生頒發山東管理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者授予相應學士學位;專科畢業生頒發山東管理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八條專升本政策依照當年國家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山東管理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管理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個人或機構,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一條學校網址:http://www.sdmu.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sdmu.edu.cn
電話:(0531)88960001傳真:(0531)88960001
招生投訴(監督)電話:(0531)89636926
通訊地址:山東省濟南市長清區丁香路3500號,郵編:250357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山東管理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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