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工藝美術職業學院普通高職招生章程(2)
2024-06-25 17:44:37天津工藝美術職業學院
第十一條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二條對于天津市考生,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普通高考語文、數學、外語3門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參照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單科成績,成績較高者優先。
第十三條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廣西、貴州、甘肅等省(區、市)的招生錄取工作相關要求:
1.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廣西、貴州、甘肅等省(區、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2.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廣西、貴州、甘肅等高考改革試點省(區、市)考生須滿足我院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四條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者,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學院各招生專業公共外語為英語,其他小語種考生慎報。
第十六條學院錄取藝術(美術)類專業考生,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藝術類專業專科控制線,專業聯考或統考成績合格。
第十七條天津工藝美術職業學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后續管理
第十八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應征入伍的新生按國家政策,在學院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學院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入學后,對新生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后,學院依據《天津工藝美術職業學院學生管理細則》、《天津工藝美術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一條轉專業政策執行學院學籍管理規定。
第二十二條學院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按規定申請。
第二十三條學生在學院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院畢業要求的,頒發天津工藝美術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24年天津工藝美術職業學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經天津工藝美術職業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凡以前天津工藝美術職業學院有關高職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天津工藝美術職業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天津工藝美術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網址:http://www.gmtj.com
E-mail:tjgyms126.com
咨詢電話:022—26786329、15602001363
傳真:022—26773252
紀檢監督電話:022—87551285
郵編:300250
地址:天津市河北區革新道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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