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天獅學院普通本科、高職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25 17:38:38天津天獅學院
對于高考改革省市考生,錄取時執行所在省市錄取工作方案相關規定。我校在相應省市招生專業(類)對考試科目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示為準。
第十三條藝術類專業錄取是在專業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各省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文化考試成績擇優錄取,文化成績同等情況下,專業考試成績優秀考生優先錄取。安排專業時,學院依據屬地招生部門提供的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參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錄取原則與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相沖突時,執行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
第十四條學院各專業招收考生不設性別限制,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五條依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和通知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學院非英語專業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七條凡被天津天獅學院錄取的學生,學院將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第十八條學院系民辦高校,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地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五章后續管理
第十九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應征入伍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第二十條學院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將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按專業大類錄取的學生,第一學年在所屬學院按大類培養,不分專業,第一學年末根據學校相關規定在所屬專業大類中選擇專業。學生申請轉學科大類和專業分流按學校相關文件執行。學生轉專業按照《天津天獅學院在校生轉專業實施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學后,學校依據《天津天獅學院學生手冊》有關規定進行管理;按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三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天津天獅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高職畢業證書。對符合《天津天獅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暫行規定》要求的畢業生,授予天津天獅學院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活動。對考生及其家長因受招生中介機構或個人欺騙而造成的傷害,我校概不負責。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僅適用于本年度天津天獅學院本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凡以前天津天獅學院有關本科、高職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一律廢止。
第二十七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天津天獅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由天津天獅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報考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學校官網:http://www.tianshi.edu.cn
招生網站:http://www.tianshi.edu.cn/zsw.htm
咨詢電話:本科:022-82113117;022-82136122
高職:022-60882932;022-60882933
監督電話:022-82133772
招生辦公室E-mail:tianshizhaoban126.com
招辦微信公眾號:天獅招生
通訊地址:天津市武清開發區翠亨路128號
郵政編碼: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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