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長沙師范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24 17:02:32長沙師范學院
2.學校按照相關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如收費標準有更新,以相關部門發布的最新收費標準為準,最終學費標準將在新生入學須知中公布。
第十三條報考英語、商務英語、翻譯專業的考生,要求應試外語語種為英語。其它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四條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報考美術學、動畫、學前教育、應用心理學、體育教育專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宜報考學前教育專業。
根據相關崗位的就業需求,建議報考舞蹈類專業男生身高在1.7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
第十五條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勻稱、無明顯的“O”型和“X”型腿;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無紋身;單眼裸眼或矯正視力達到C字表0.5及以上,無色盲、色弱、斜視,單側耳語聽力不低于5米;無語言功能障礙,無精神病史和傳染疾病;男生身高175cm至185cm,女生身高163cm至175cm。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參照《空勤人員和空中交通管制員體檢鑒定醫學標準》(AC-67FS-001)Ⅳ類標準相關規定。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學校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從德智體美勞各方面綜合衡量,擇優錄取新生。學校招生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條學校根據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學校在該省(區、市)招生計劃的101%。
第十八條對政策性加分考生的錄取,執行教育部和各。▍^、市)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
第十九條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計劃的招生錄取按國家和湖南省教育廳有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條普通類錄取規則
學校不設定專業志愿分數級差,以考生投檔成績和所填報專業志愿為依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進檔考生的錄取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條件下,按生源省份投檔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若生源省份沒有確定同分排序規則,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考生調劑錄取到相應的科類或專業組內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對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一條藝術類、體育類錄取規則
(1)學校藝術類專業包含美術學、動畫、數字媒體藝術、服裝與服飾設計、藝術與科技、書法學、音樂學、舞蹈學、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等九個專業、體育類專業包含體育教育專業。投檔錄取辦法原則上執行生源所在省份的相關政策。
。2)考生專業成績直接采用生源省份的省級統(聯)考相關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生源省份相應批次藝術類專業控制分數線。
(3)生源省份舉辦了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省級統(聯)考的,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采用所規定的省級統(聯)考成績。如沒有舉辦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省級統(聯)考的,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則采用舞蹈學省級統考成績,同時須滿足第十五條規定的身體條件。
(4)如生源所在省份未明確錄取規則,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再依次按專業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進行排序錄取。
綜合成績計算辦法為:藝術類專業綜合成績=文化成績×30%+專業統考成績×70%;體育類專業綜合成績=文化成績+專業統(聯)考成績。
第二十二條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忌傻顷懕臼。▍^、市)招生考試網站或學校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二十三條錄取結束后不再退檔。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教材費及各項代收費等費用。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校按照湖南省發改委、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核定的標準收費。
第二十五條學校充分體現“以生為本”的育人理念,給學生提供適應專業學習的機會和更好的個性發展空間,進一步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與主動性,符合學校有關文件規定的學生,大一第一學期末、第二學期末有兩次機會申請轉專業。具體規則與程序根據《長沙師范學院學籍管理實施細則》以及當年學校新生轉專業的通知等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六條學校建有獎、貸、助、勤、補等全系資助體系。對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校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學、特困補助等措施予以資助。學校倡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鼓勵學生通過獲得各級各類獎、助學金完成學業。
第二十七條學生入學后,有機會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另設有“校長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徐特立優秀學生獎”“徐特立獎學金”等多項校級和社會獎學金,用于獎勵學習成績優異,德、智、體、美、勞等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及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二十八條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九條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三十條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院招生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長沙師范學院招生就業處。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聯系方式
第三十二條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長沙市星沙特立路9號
郵政編碼:410100
招生咨詢電話:0731-84036198
招生咨詢郵箱:cssf198csnu.edu.cn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zsxx.csnu.edu.cn/
監督投訴電話:0731-84036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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