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暨南大學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10 21:30:43暨南大學
(八)運動訓練專業、優秀運動員免試入學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的錄取,依照我校公布的相關錄取規則及政策執行。具體辦法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網站查閱相關規章制度。
(九)體育教育專業,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檔規則出檔后,以體育術科省統考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如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無投檔規則,則按照體育術科省統考成績擇優錄取。
(十)學校國家專項計劃的錄取,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相關文件進行,原則上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裸分)不低于我校普通類專業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十一)護理學專業僅招收填報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十二)護理學、運動訓練、體育教育、藝術類(含戲劇影視文學)專業考生,入學后不允許申請轉專業。
第二十條錄取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根據專業特點,臨床醫學(含校本部班、省二醫班、深圳班和全英語教學等4個專業)、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護理學、藥學(含全英語教學等2個專業)、中藥學、生物制藥等12個專業色盲、色弱考生限報。
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色盲、色弱兩項以高考體檢結果為準),對經復查專業體檢受限或不符合入學標準者,依據學校相關政策轉入不受限的低錄取分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錄取結果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統一公布。我校的錄取結果通過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審核后,將在學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網站和“暨南大學招生辦公室”微信公眾號公布以供查詢。
第六章入學及復查復測
第二十二條經本校普通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入學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三條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第七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四條學費:
(一)理工、外語、體育類專業:6850元/生/學年;
(二)文史、財經、管理類專業:6060元/生/學年;
(三)藝術類專業:10000元/生/學年;
(四)醫藥學類專業:7660元/生/學年;
(五)國際學院專業:12000—18000元/生/學年;
(六)暨南大學伯明翰大學聯合學院專業:100000元/生/學年;
以上所列收費標準若有更改以當年廣東省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住宿費:
1200—1800元/生/學年,按實際入住宿舍標準收費,多退少補。
第八章獎助學金
第二十六條學校建立了健全的獎學金體系,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在讀生年度獎學金、專項獎學金、社會獎學金等多項獎助措施,以激勵學生更好地完成學業。
第二十七條存在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學生,入學時請按照學校資助指引提出家庭經濟困難申請(保證申請情況真實,且需有申請者親筆簽名和有效聯系方式),由學校根據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方式予以資助,如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助學金及臨時困難補助等。
第九章招生咨詢與監督
第二十八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85220130
傳真:020-85221340
電子郵箱:ozsbjnu.edu.cn
學校網址:https://www.jnu.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b.jnu.edu.cn
招生微信公眾號:暨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廣州市黃埔大道西601號暨南大學行政辦公樓404室
郵編:510632
第二十九條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電話:020-85227073。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若與國家和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相關規定不一致,最終以國家和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暨南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