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恩施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10 10:08:27湖北恩施學院
第十三條報考我校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各省統考所涉及到的專業,必須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組織的專業統考本科合格分數線,錄取規則按照所在省(區)體育類招生錄取的有關政策執行。若各省體育類錄取規則不明確,則按照在專業和文化成績雙上線的前提下,文化成績×50%+體育身體素質測試成績×75%=綜合分,根據綜合分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考生不限制外語應試語種,學生入校后大學外語課程以英語語種為主。
第十五條藝術類學生、體育類學生在校期間不得申請轉入其他類別專業學習。
第十六條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規定執行。我校醫學類相關專業要求,考生無有色盲色弱;護理學(口腔護理)專業填報要求,考生形象氣質佳,口齒清楚;新生進校后均安排體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章新生入學及其它
第十七條新生入學收費標準嚴格按照湖北省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十八條新生可以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前應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申請入學,經審查合格后,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有關部門將按國家招生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中發現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入學資格。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按照相關規定保留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學校建立了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多種獎勵和資助體系,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具體按照湖北恩施學院獎、助學金相關評定辦法實施。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組織和個人從事招生活動。學校公開承諾不進行有償招生,不違規招生。
第二十二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招生信息咨詢:
官方網址:https://www.hbesxy.edu.cn/
官方微博:湖北恩施學院
微信公眾號:湖北恩施學院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